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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法院涉少“四四” 特色审判成效显著
添加日期:2016-10-12 10:31:09   来源:   作者:程相鹏 屈熙尧   浏览量:

       青少年承载着社会的希望,决定着社会未来发展的方向。3年来,内乡县法院采取一手抓源头,另手抓帮教方法,狠抓涉少“四四” 特色审判,不仅使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而且违法犯罪率大幅下降,审理的85名“浪子”无一重新犯罪,有16人重返学校就读,有2人考上大学,7人走上工作岗位,4人成为当地技术能手,有力促进了社会大局稳定,得到辖区“四大家”领导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 
       “四位一体”,不同角色教育
       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关系到每一个浪子、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而且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明天和希望。同时,未成年人也是一个特殊群体,他们的心理正处于从无知到有知、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转变时期,心理上比较脆弱,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和侵犯。对未成年人案件审理中,该院充分运用不同角色,使公诉人的释法诱导、辩护人的法理并融、监护人的亲情呼唤、法官的辛劳感召等多种角度展开教育,使法庭成为一个温馨的感化教室,对失足未成年人进行规劝、疏导、引导,使他们认识到自己行为对社会、家庭、本人造成的危害,诚心认罪服法,为未成年罪犯接受刑罚后重返社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四种力量”,不同角度感化
       家庭的温暖,亲人的不离不弃,社会的理解和宽容,有助于燃起“浪子”对新生活的信心和希望。该院坚持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邀请其家庭、妇联、所在的学校、社区或村委会等有关部门具有丰富青少年工作经验的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帮教,充分发挥司法“亲情”作用,借助外力感化教育。同时,延伸审后工作,把 “回访感化、不走回头路”作为青少年审判工作的重点,特别是每逢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到被判处实刑、缓刑、或家庭特别困难的青少年犯家中进行回访考察,帮助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通过现场感化,避免其重新犯罪。淅川县17岁的董某因盗窃属累犯被判刑入狱,母亲外出下落不明,68岁的奶奶与交通事故瘫痪在床的父亲相依为命。今年端午节,该院会同妇联,携带粽子、鸡蛋、面粉等生活物品前往看望,闻讯的周边群众纷纷感动的说:“不是一家胜似一家!”董某面对视频中奶奶的嘱咐,流着眼泪对前来看望的法官说“一定好好改造,努力重新做人”。中央、省、市十多家媒体以“粽子飘香法官情”为题,报道了该院不同角度感化失足未成年人的事迹。
       “四条渠道”,不同途径挽救
        “涉少案件难就难在如何让他们重新做人,这既事关祖国的未来,也是法官人性的体现。”该院代院长成延洲时常告诫法官。2016年4月,17岁的内乡某高三学生王某因伤害被公诉,他在被捕时就想着“这辈子完了”,准备破罐子破摔,一门心思刑满释放后报复社会。成延洲开庭前亲自与他交心、座谈,从远古的例子讲到做人的道德,从人的本性讲到社会责任,心诚石开,最终使王某打消了念头,认罪服法接受刑罚,又帮助他复学。嗣后,充分发挥社区矫正、法官回访、学校善诱、县综治办倾情的挽救作用,不失时机的关注王某成长。按王某话说,2年间,这“四条渠道”就象影子一样步步跟着他。今年高考,王某以优异的成绩被某高校录取。据了解,这仅仅是该院不同途径挽救失足青少年的一个缩影,被判处缓刑的“浪子,有16人重返学校就读的,有2人考上大学,7人走上工作岗位,4人成为当地技术能手,有力促进了社会大局稳定,
       “四项措施”,不同方法预防
       该院注重把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模拟开庭、巡回审判、以身说教作为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重要措施,把学校作为法制宣传的主阵地,大力实施关于青少年的预防工程。今年3月,该院少年审判庭巡回审判法庭走进内乡县第一高级中学开展“送法进校园”安全教育活动,法官结合真实案例,进行以案说法,为该校2千余名师生进行了校园安全法制教育,发挥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据统计,3年来,该院在辖区中、小学做预防专题报告37次,组织模拟法庭19个,28所学校27000余名学生及二千余名学生家长受到法律的润泽,得到县综治办、学校教师和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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