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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有法 善育有规
添加日期:2025-06-13 09:34:21 来源: 作者:李丹 浏览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是我国学前教育领域首次出台的专门性法律,它有力回应了学前儿童发展的现实需要,填补了我国学前教育的立法空白。为坚持党的领导义办学方向,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法治教育精神,全面提升保教质量与师德师风水平。2025年6月11日,内乡县幼儿园一分园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及《新时代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要求》的专题学习。
学法知法,内化于心
张园长带领全体教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解读。从总则中明确的学前教育性质、地位和发展方针到对学前儿童权益的细致保障;从幼儿园的设立、管理规范到教职工的权利与义务;从保育教育活动的开展原则到投入保障、监督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各个章节,都进行了详细的学习与探讨。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分为总则、学前儿童、幼儿园、教职工、保育教育、投入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9章,共85条。我们重点聚焦“杜绝小学化倾向、严禁体罚歧视、保护儿童隐私、规范收费管理、保障教师权益。学习过程中,大家全神贯注倾听,认真做好学习记录以加深理解与记忆。老师们深刻意识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具有鲜明的时代性,更深入了解到学前教育的地位、作用和方针,进一步丰富了学前教育的指导思想和内涵,强化了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和教育公平的原则。
幼有善育 师德先行
随后,张园长继续为大家讲解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她以教育部颁布的新准则为依据,结合日常实际工作案例,深入浅出地解读了每一条准则的内涵与要求,如同一面面镜子,让我们看到了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曾书记强调,教师应具备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和仁爱之心,这是新时代对教师提出的四点基本要求。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肩负着培养未来希望的重任,必须时刻铭记法律的要求,做到知法、守法、用法。我们要在教育的过程中持续地去学习和践行相关法律,将法律的智慧和精神融入日常教学的点点滴滴,确保每一项工作都能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是规范,是保障,更是机遇。高尚师德是立园之本,是幼儿之福。教育, 始于爱,成于法。让我们:以法为纲,筑牢安全优质发展根基。以德为先,践行立德树人神圣使命,共同守护每一个孩子的美好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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