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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群体心中,法官是威严、理性,甚至是最不近人情的一个群体,他们刚正不阿,铁面无私,维护着公平正义。但刑事法官也是最能体谅被告人情感的法官,他们在坚持惩罚的同时尽量做到宽严相济,情法交融,尽最大限度地打击犯罪,惩救被告人,继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2月13日,内乡县刑事被告人蔡某将一面上书“公正执法 公道人心”的锦旗,送到内乡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法官的手中,以表达对法官人性化刑罚的感激之情。
蔡某是一起故意毁坏财物犯罪案的被告人,2017年因故意毁坏财物被内乡检察院公诉到内乡法院。被告人蔡某因其他公司安装通讯光纤影响其经营的公司扩展业务,遂心生怨恨,便纠集公司员工,将该县多个小区内其他公司安装的设备人为破坏,使他人公司的设备无法投入使用,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经鉴定,被毁坏的设备总价值45825.6元。
案发后,被告人蔡某投案自首,并主动赔偿了被害人的财产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蔡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流下了悔恨的泪水。该院院长成延洲带领合议庭用娴熟的审判技巧,有序把控庭审节奏,庭审过程规范庄重、威严有序,对被告人的辩论权也给予了充分保护。
法院认为:有序竞争,是市场经济倡导的一个基本原则。但蔡某以毁损他人同类设备来扩展自己业务,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蔡某案发后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从轻或减刑处罚,为打击犯罪,保护公民合法财产不受侵犯,遂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判处蔡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整个案件中被告人蔡某被法官人性化执法的工作态度所感动,特制作一面锦旗送到法院,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