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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依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 确保食品安全
添加日期:2016-05-25 15:55:36   来源:   作者:张媛媛   浏览量:

——内乡县法院召开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新闻发布会

    5月24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该院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河南法制报、河南电视台、南阳日报、南阳电视台、南阳晚报、南阳电台、南都晨报、大河网、新浪网等多家媒体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华在发布会上通报了该院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有关情况。通报提到为遏制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该院对涉食品安全类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不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协作,依法履行职责,主要做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集中力量,严惩犯罪。对于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案件,由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组成合议庭,对案件事实、证据、程序严格把关,准确适用法律,依法裁量刑罚,确保罚当其罪;二是加强协作,形成合力。通过加强法院与公安、检察三方的沟通协调,密切协作,加大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工作力度,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较大的危害食品安全刑事犯罪重点办理,坚持快捕、快诉、快判,及时惩处犯罪分子,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分子;三是司法建议,延申职能。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部门监管不到位、不及时和存在监管漏洞等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促进职能部门堵塞制度漏洞,推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完善,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这类犯罪的发生;四是宣告禁令,限制活动。对适用缓刑的被告人均宣告禁止令,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从事食品的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在他们的头顶架起高压线,预防、抑制他们重蹈覆辙;五是巡回审判,加强宣传。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危害食品安全典型案件,坚持采用巡回审判方式,通过公开审判、庭审直播、召开新闻发布会、与媒体合作等方式,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扩大办案的社会影响,彰显惩戒与教育功能,收到审结一个案,教育一大片的目的,努力营造预防、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舆论氛围。
    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华在通报中指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该院共受理各类生产、销售伪劣食品犯罪案件116件,审结106件,涉案人数139人,受到刑事处罚117人;适用缓刑禁止令102人,免于处罚12人。其中,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案件71件,涉案人数82人,受到处罚72人,适用缓刑禁止令61人,免于处罚10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35件,涉案人数47人,受到处罚45人,适用缓刑禁止令41人,免于处罚2人。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危害民生的犯罪活动,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随后,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本华发布了5起有关食品安全犯罪的典型案例。
    发布会上,该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华及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本华二位领导就记者提出的有关问题分别进行了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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