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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苑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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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聊发展为恋人 意欲摆脱女伤男
添加日期:2015-09-16 14:43:13   来源:   作者:张媛媛 吴夏冰   浏览量:

    网络聊天让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变得更加方便简单,网恋更是让不少年青男女一聊钟情,但由于缺乏真正的了解,网情人难成眷属。检察院提起公诉,9月10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季某等四人管制各二年。
    单身男女季某与吴某通过网络聊天发展成恋人关系,由于缺乏足够的了解,女方季某决定抽身离去,可是吴某不同意,两人为此多次发生矛盾冲突。2014年6月6日18时许,季某通过好友汪某纠约陈某、李某等人意图“教训”吴某。当天,季某等人赶到内乡县马山口镇某村某厂附近,与被害人吴某约定的地点见面,季某和吴某一见面后便发生争吵。看情况不对,汪某、陈某、李某上前对吴某进行质问,因语言不和,遂对吴某进行殴打,致使吴某的头部、腰部受伤。案发后,经鉴定:被害人吴某L3、L4腰椎右侧横突骨折及左腓骨外踝骨折的伤情均构成轻伤二级,头顶部的伤情构成轻微伤。
    内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季某、汪某、陈某、李某结伙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且系共同犯罪。鉴于被告人季某、汪某、陈某、李某在案发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对被害人的损失进行了民事赔偿,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诉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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