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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检察院公开承诺办好 “十件实事”
添加日期:2009-04-29 00:00:00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为扎实推进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日前,内乡县检察院研究确定了《2009年推行“阳光检务”向社会公开承诺办好“十件实事”》。

一是建立检察机关办理案件信息查询系统。将检察机关正在办理的案件和群众申诉、信访案件的案件性质、所处环节、办案人员姓名等非涉密信息进行公开,方便诉讼参与人及有关人员查询案件进展情况。二是建立检察专线网视频接访系统。开通检察专线网网上视频接访通道,通过视频接访受理群众举报、控告、申诉,受理的案件,办理结果答复当事人。三是健全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建立科学的刑事案件分流制度,根据案件的自身情况,依照法律规定,实行简繁分流,尽量适用简易程序处理轻微刑事案件,加快办理速度,减少群众诉累。四是继续推行刑事不诉案件被害人个案救助制度。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不诉案件被害人给予必要的法律援助和经济救助,最大限度地维护刑事案件被害人合法权益。五是开展重点乡镇设立检察工作站试点工作。为进一步畅通与基层群众联系渠道,加强对乡镇政府和乡镇站所工作的监督,选择1-2个重点乡镇设立检察工作站,开展试点工作。六是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坚持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建立业务部门负责人预约接待制度,由负责接待的部门根据群众来访事由,安排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接待群众来访。七是组织“检察开放日”活动。每年6月和12月分别组织一次“检察开放日”活动,让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工作,促进检察机关与社会各界“面对面”的交流与沟通,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八是推行检察文书说理制度。对检察机关做出的不立案、不批捕、撤销案件、不受理、不起诉、不抗诉等终局性处理决定和技术部门纠正其它单位鉴定结论的案件,向当事人或有关机关(部门)说明理由。通过实行说理,建立与社会公众的双向互动格局,促进执法公正和社会和谐。九是全面实行案件公开听证制度。对适合采用听证方法解决的案件,邀请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参加,进行公开听证,通过广泛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及时有效化解矛盾,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十是建立实名举报投诉检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的限期答复制度。对实名举报、投诉检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做到收到一件,调查、处理一件,并将调查、处理结果答复实名举报人、投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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