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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嘱托 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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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衙历史文化街区建设工程全面启动
添加日期:2012-04-28 00:00:00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记者自4月13日召开的县衙历史文化街区建设大会上获悉,自即日起,内乡县衙历史文化街区搬迁建设工程全面启动,至2012年8月底,搬迁建设工程结束。

     县领导李长江、赵超、李显庆、杨战勇、郑文明和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长崔春晖,县政府党组成员、城关镇党委书记王宜显出席动员大会。会议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赵超主持。


      内乡县衙是我国唯一保存完好的封建县级官署衙门。自1984年县衙对外开放至今,景区周边共组织三次大规模保护性搬迁改造,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县衙景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景区内涵提升、周边环境建设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我县“一衙、一山、一漂流”的旅游发展格局已经形成。此次搬迁改造后,将打造县衙、文庙、菊潭公园城域旅游“金三角”,扩大景区范围,提升景区品位,丰富景区内涵,使古县衙重放光彩,进一步提升和丰富景区内涵,为县衙五A级景区建设申报打好基础,提高县衙在全国知名度,更好地保护这700余年的历史文化遗产。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显庆就惠民政策、搬迁范围、搬迁进度、搬迁原则发表重要讲话。他说,县衙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是提升群众居住环境的“惠民之举”。此次对县衙周边环境的改造,除建设与景区相配套的餐饮、娱乐、市场外,还规划了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住宅、商场、超市,拓宽了区间道路,配套了供排水管网、路灯、停车场,加大了绿化面积,满足群众购物、饮食、休闲、娱乐的需要,将把县衙历史文化街区打造成内乡历史上第一条集文化、旅游、商业为一体的商贸旅游街,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李显庆指出,此次搬迁,主要涉及城关镇东风村、书院村、红学村村民,且大部分是失地农民。我县将从五个方面提高当地农民群众的收入。一是凡在该地区有独家院的老门老户,改造后都可以得到统一规划建设的门面房;二是在搬迁建设过渡期期间,群众可以得到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临时安置补偿、搬迁补助、生活补助等相关的一些货币补偿;三是按照既定搬迁安置方案,每家每户的房产在原有的基础上都会有所增加,变相增加了群众的财产收入;四是县衙扩建改造后,通过旅游产业的带动作用,增加群众的收入;五是建成后的小区物业管理等都需要当地群众的参与,可解决一部分人的就业问题。

      就搬迁范围和进度,李显庆指出,本次县衙历史文化街区建设项目区域东至县剧院东墙,西至菊潭大街,南至县衙大街,北至书院路,其中A区东至县衙西墙,西至菊潭大街,南至县衙大街,北至书院路;B区东至东夹道,西至新华巷,南至县衙大街,北至书院路;C区东至剧院东墙,西至东夹道,南至县衙大街,北至书院路(明珠小区除外)。自即日起,搬迁工作正式拉开帷幕。4月15日―5月15日为进村宣传发动阶段,完成发布公告、发放搬迁通知书,重点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从5月16日开始,搬迁工作转入签协议、腾房和拆房工作阶段。8月底,搬迁工作全面结束。

      李显庆强调,搬迁过程中,一定要把握好“三原则”,即依法合规的原则、“以人为本、惠民富民”的原则、“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会上成立了内乡县县衙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指挥部并传达了《内乡县县衙历史文化街区搬迁建设安置方案》,方案指出了补偿安置办法:一是货币补偿。房屋货币补偿依据双方认可具有资质(三级以上)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二是同等置换。机关、事业、企业、公共服务等单位用地用房一律由县政府异地安置。村、组集体土地、房屋参照居民房屋安置办法进行置换;居民房屋安置在大成相府小区或锦江花园小区。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赵超强调,此次大会的目的就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动员全县上下立即行动起来,确保圆满完成县衙历史文化街区搬迁建设工作。各单位要迅速召开专题会,认真贯彻落实;指挥部办公室迅速启动,进入工作状态;要严肃纪律,确保搬迁建设工作圆满完成。

      县衙历史文化街区搬迁建设指挥部全体成员、本区域内居住的干部职工所在单位负责人、各乡镇镇长,以及城关镇全体机关干部、城关镇相关村支书、村主任、村民小组组长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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