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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保水质护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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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和个人对环境保护有哪些义务?
添加日期:2015-10-20 09:49:39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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