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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衙清廉文化的见证
添加日期:2007-05-23 00:00:00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如同有阳光也有阴影一般,“神州大地绝无仅有的历史标本”―内乡县衙既有黑暗的一面,也有堂皇的一面。为了维持统治秩序,古代官衙也在极力标榜廉洁,特别是内乡县衙保留下来的一些建筑,可以说是古代衙门清廉文化的见证。在我们静思回味之际,定会受益匪浅。
   一是照壁。内乡县衙的大门正对着一堵高高的单立直壁抱框墙,叫照壁。其上绘一怪兽,名曰“贪”,是传说中的贪婪之兽,能吞下金银财宝,尽管它的四周都是八仙的宝物,但它仍不满足,还想吞吃天上的太阳,结果利令智昏,掉下悬崖粉身碎骨,落得个死无葬身之地的可悲下场。“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似火,不遏则滔天。”千百年来贪的悲剧给人们以明鉴和昭示,以此警示官员们要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不要贪婪残暴,祸害百姓。
   二是戒石坊。县衙仪门与大堂之间的甬道上有一个三门四柱的石质牌坊,叫“戒石坊”。它面南刻“公生明”,面北刻“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的铭文。此官箴是北宋书法家黄庭坚受太宗皇帝之命而书,立于大堂之前,使知县坐堂理事举目可见,以警示官员要爱护百姓,秉公执法,若徇私枉法,天理难容。
   三是三院禁约碑。内乡县衙大门外东侧,立有两通明代保留下来的石碑,这就是县衙的镇馆之宝“三院禁约碑”。碑上的内容主要是规定各级官员的来客接待标准,力戒吃喝奢靡之风。“三院禁约碑”被称为“刻在石头上的反腐宣言”。据说像这样认真地刻在石头上的反吃喝浪费规定,全国独此一份。明代末年,吃喝奢靡风盛行,内乡接待来往官员的驿站不堪重负,时任内乡知县的易三才等人为减轻百姓负担,恳请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立下了这通“三院禁约碑”。碑文中对接待官员的标准做了明确的规定,什么级别的官员膳银多少都有详细的限额。“三院禁约碑”中的相关规定,旨在整顿奢靡之风,提倡下级官员敢于抵制和告发上级官员的奢侈浪费行为。
   内乡县衙中这些具有警示作用的建筑,都在告诫官员们要勤政爱民,求真务实,清正廉洁,公正执法。目前,我县各级行政部门和党员干部正在深入开展“讲正气  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如果大家都能从这些古衙建筑瑰宝中汲取营养,受到启迪,就能克服浮躁、懒惰、官僚、争利等不良作风;就能正确对待自己手中的权利,认认真真、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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