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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物价局“三常三新”治理教育乱收费成效明显
添加日期:2009-12-07 00:00:00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在教育收费专项检查中,内乡县物价局快速行动,通过建立“三常三新”制度,实施价格重拳,加大检查力度和监督深度,坚决制止学校乱收费,取得了明显效果。
    “三常”即三项常规做法:一是加大检查力度。重点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除学杂费、取消借读费等政策落实情况,选择教育收费问题多,且群众举报多的“四校一段”,(四校即内乡县城两所小学、两所初中,一段即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为检查的切入点,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同时针对县城小学、初中、幼儿园、民办学校、改制学校、公办高中不同收费的特点进行全面检查。二是严格收费政策。重点对高中阶段“三限”政策落实情况和学校违反自愿原则、非营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办费等行为,检查中发现,有的学校由于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公办高中在招收“择校生”时,未能严格执行“三限”政策规定,在收费标准、招收人数、录取分数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并对此依法进行处罚。三是强化协作。加强同教育、纠风、财政等部门的配合,充分发挥整体功能作用,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建立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预防机制;同时建立健全教育收费政策提醒制度,在每学期开学前或遇收费标准调整前,及时通过亲民网等媒体将教育收费文件及时发布,提高收费政策的透明度,变事后检查为事前提醒、督促,切实做到从源头上解决教育乱收费问题。

    “三新”即三项创新做法:一是建立教育乱收费行为告诫(整改)制度。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轻微价格违法行为(有违法意愿或准备、有少量违法收入或没有违法收入),采取口头告诫的形式,要求立即整改;对重点价格违法行为,除按规定进行价格处罚外,还采取下发《内乡县价格违法行为告诫(整改)建议书》,对违法行为进行警告,并指出整改方向。二是建立较大价格违法行为定期回访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有较大价格违法行为的学校,事后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加大监督力度。三是建立重点学校、重点学生群和家长群联系制度。通过监督重点学校(如中心学校),关注学校重点学生群体(如毕业班),加大同这些学生家长的联系,扩大学校收费监督范围,拉长监督深度,切实做好教育收费监督工作。

    截止目前,共查处违法收费48400元,退还学生136500元,没收入库31000元,口头告诫价格违法行为60余次,下发《内乡县价格违法行为告诫(整改)建议书》20余份,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收费行为,切实维护了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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