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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士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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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内乡县城关镇李红举,你已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请尽快履行义务!
添加日期:2022-05-12 15:43:27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案情介绍:

原告刘娟与被告李红举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6年1月3日,被告李红举因资金周转向原告借款40万元本金,双方约定利息为月利率2分,同日并向原告出具借条一张,后原告急需用钱,被告却一直推脱,至今未付,原告诉至法院。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李红举于2018年6月30日前偿还原告刘娟10万元本金,2018年12月31日前偿还原告刘娟10万元本金,2019年6月30日前偿还原告刘娟10万元本金,2019年12月31日偿还原告刘娟剩余10万元本金。若被告违约,利息自2016年1月3日起按月息2分支付至本金清偿完止,原告刘娟可提前申请一次性执行全部欠款本息。但到期后李红举仍未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原告刘娟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我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李红举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截至目前仍未履行。我院决定将李红举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对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行为或发现财产线索的,请立即向我院举报。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李红举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4113271983****3777

地址:河南省内乡县城关镇渚阳大街103号

执行依据:(2018)豫1325民初416号

执行法院:内乡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40万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举报电话:0377-65267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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