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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士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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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喜领救助款 司法救助暖人心
添加日期:2018-06-12 09:45:27   来源:   作者:王静   浏览量:

        6月11日,在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执行局办公室内,八十高龄的苏某在领到1.7万元司法救济款时,脸上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苏某是一起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家属,2013年9月6日,她的丈夫孙某在路边干活时,被骑电车路过的张某刮倒,导致左股骨颈基底部骨折,经内乡县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在治疗过程中,张某只预交了2000元的住院费,之后再也没有拿出一分钱。为此,孙某一纸诉状将张某告上法庭,内乡县法院判决张某赔偿孙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3万元。
        判决生效后,张某在给予5000元赔偿后再也不履行义务,无奈,孙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受理此案后,执行干警迅速向被执行人张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对其财产情况进行查询、冻结,最终在其名下只查到1000元的存款。在这种情况下,执行法官深入被执行人所在村庄调查其是否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经调查发现,交通事故发生后,张某与妻子产生矛盾,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其妻子带着孩子生活,张某常年外出打工,无人知道其下落。后执行干警采取多种办法查找张某下落,但是至今杳无音讯。由于被执行人没有执行能力,法院也穷尽了执行手段,导致案件一时无法强制执行。
        被害人孙某老两口与儿子共同生活,只靠儿子种地维持生计,交通事故发生后为治疗伤病又欠下了外债,家庭生活陷入困境。面对着官司打赢了,却不能执行到位的困局,为保障其合法权益,内乡县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法官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在县委政府大力支持下,决定给予孙某一定数额司法救助款。
        当孙某的妻子接过执行专项救助金时,感激之情溢于言表,不停念叨着“感谢党、政府和法院对我们一家人的关怀,给我们送来了救命钱!”
        这只是内乡县法院对经济困难当事人司法救助的一个缩影。一直以来,内乡县法院在执行案件的过程中,针对已穷尽执行措施而申请执行人确因没有执行到位标的而导致生活困难的民生类案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落实司法救助机制。自去年以来,内乡县法院申请司法救助资金45万元,对68名因交通事故、工伤事故等赢了官司,被执行人却无力履行法律义务,导致生活困难的涉民生类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实施了救助,为困难当事人送去温暖和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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