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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士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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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店社区服刑人员杜某不服从社区矫正管理被收监
添加日期:2018-05-03 15:29:22   来源:   作者:张成念   浏览量:

        4月25日,撤销缓刑被网上追逃的内乡县赵店乡社区服刑人员杜某,被内乡县公安局赵店派出所抓获,送往监狱执行监管。

        杜某,男,生于1997年10月,因涉嫌强奸犯罪,2015年10月16日被内乡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四年。杜某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多次无故不参加内乡县司法局赵店司法所组织的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活动。因其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2016年9月5日被内乡县公安局行政拘留5日,并处200元罚款。2017年7月30日,再次无故不参加赵店司法所组织的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活动,且违规关闭手机,赵店司法所在微信上给他多次留言也没有回复,2017年7月30日赵店司法所与其父母取得联系,要求协助进行查找无果,后赵店司法所向内乡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汇报,并与县局人员一起进行查找仍未结果,截止7月31日杜某一直没有向司法部门报到,再次拨打其父母手机无人接听。2017年8月1日,内乡县司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以杜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不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拒不接受监管矫正为由,依法向内乡县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建议书》。2017年8月3日,内乡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杜某作出撤销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四年的缓刑部分,决定对其收监执行原判二年有期徒刑的裁定。
        裁定生效后,杜某一直渺无音讯,内乡县赵店司法所与赵店派出所紧密结合,多方查找杜某线索,内乡县公安局开展网上追逃,赵店派出所干警先后多次到该犯居住地及有可能藏身地点抓捕,直至今年4月25日 ,终于在内乡县湍东镇五里堡一旅社内发现杜某。
        这起撤销缓刑案件的办理,有效维护了社区矫正非监禁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内乡县目前在册社区服刑人员中,缓刑类占95%以上,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案例对其他社区服刑人员也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敲响了依法服刑、自觉接受矫正监管的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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