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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士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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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毁林开矿 非法占地获刑
添加日期:2015-12-09 09:03:21   来源:   作者:张媛媛   浏览量:

       名义上承包荒山,实为毁林开矿。12月8日,内乡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高某有期徒刑各一年,缓刑一年,并均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2012年5月至6月,被告人高某先后与内乡县夏馆镇某村村民黄某及某组集体签订荒山承包协议,承包经某山坡。2012年4月至10月,高某及被告人李某在未办理林地使用权证的情况下,分别组织人员在高某承包的林坡内开采石墨矿,致使林地遭到大量破坏。经勘验:被告人李某、高某非法占用农用地面积分别为15亩、15.3亩。案发后,被告人李某于2014年8月23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内乡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高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被毁坏,其行为符合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法定构成要件,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鉴于被告人李某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鉴于被告人李某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鉴于二被告人案发后确有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依法可以宣告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有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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