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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包工头难讨工程款 法院倾力调解护民生
添加日期:2023-01-03 18:23:48   来源:   作者:毕文珠 聂传青   浏览量:
  12月30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充分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了双方一致好评。
  原告王某于2021年12月8日与被告某公司签订承揽合同,为被告公司建设管道防腐防护工程,后经双方进行结算,工程总价为290200元,被告公司仅在前期支付8000元材料费后,剩余工程款一直推迟支付。临近过年,王某去被告公司催要欠款却被挡在门外,无奈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郑先庆受理案件后,带领团队人员立即向被告公司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和应诉通知书,告知其故意拖欠货款不支付可能会产生的法律后果。被告公司听后表示愿意在法院的主持下与原告进行调解。
  为尽快解决纠纷,法官随即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进行调解。经沟通,王某表示,临近过年,自己也拖欠着部分工人的工钱无力支付,希望被告公司能多支付一点工程款,自己好给工人支付工资。被告公司也表示,因为近两年经济形势不好,自己的公司也被他人拖欠货款,导致恶性循环,在春节前尽最大可能向王某支付工程款,剩余欠款在一年内分批还清。在法官郑先庆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最终互谅互让,理解对方的难处,达成一致协议,王某自愿放弃要求被告公司支付利息损失的请求,本次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庭审现场_副本.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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