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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开展司法为民“爱家人 爱自己 爱社会 拒酒驾”教育活动
添加日期:2018-07-19 16:43:22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为进一步提高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转化教育效果,帮助社区矫正对象牢固树立学法、懂法、守法意识,避免重新犯罪,7月19日上午,内乡县司法局在湍东镇组织86名社区矫正人员开展司法为民(社区矫正)“爱家人 爱自己 爱社会拒酒驾”教育活动。县司法局主管社区矫正工作的副局长冯志杰,县检察院刑事检察执行局副局长李红兵、湍东派出所干警荣茂轩、湍东司法所所长吕铁明及司法局基层人员参加了教育活动。

         教育会上,湍东派出所干警荣茂轩讲述了酒驾的定义、危害和刑事处罚措施,告诫所有参会人员学法守法拒绝酒驾。县检察院刑事检察执行局副局长李红兵从关爱家庭、关爱自己和关爱社会的角度讲述了酒驾危害、饮酒驾驶电动车被判为酒驾的特种情况,告诫所有矫正人员在矫正期内加强法律知识学习,牢记酒后不驾车。三名因酒驾被刑事处罚的矫正对象结合自己的亲身体会,在会上进行了现身说法。
         最后,主管社区矫正工作的副局长冯志杰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明确身份。要求矫正对象记住自己的特殊身份,进一步树立在刑意识,增强接受教育改造的自觉性。二是服从管理。要求矫正对象自觉遵纪守法,严格按照矫正规定参加学习、公益劳动等活动,按规定请销假。三是要求矫正对象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积极向上的态度接受矫正改造。四是加强沟通,融入社会。希望矫正对象加强与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交流沟通,定期汇报思想,工作生活上遇到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司法所反馈,同时做到融入社会积极就业。
         此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参加教育的矫正对象思想上得到了警示,进一步增强了遵纪守法的意识,纷纷表示一定要增强学法、懂法、守法意识,从关爱家庭、关爱自己、关爱社会出发拒绝酒驾,自觉接受教育、监督和管理,用自己服从改造的实际行动,改过自新、重塑人生,争取早日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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