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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危房改造款 事情败露入牢房
添加日期:2015-08-25 09:01:31   来源:   作者:张媛媛 吴夏冰   浏览量:

  农村危房改造款是国家对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困难家庭房屋进行改造补助的一项惠民措施,由于有利可图,“苍蝇”便盯上了这块肥肉。824日,检察院提起公诉,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五年,与原挪用公款罪所判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合并有期徒刑十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

 

  被告人刘某,2013620日因挪用公款被内乡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随后在南阳监狱服刑,后发现其涉嫌贪污被押解回内乡县再次受审。据查201212月至20132月,被告人刘某在担任内乡县某乡房建所报账员期间,利用其负责2012年度危房改造补助款申报和发放的工作之便,通过造假,找人签字按指印等手段,套取8户危房改造补助款共计63850元,将其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支。

 

  内乡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被告人刘某在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其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应当数罪并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有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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