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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六个勇当”撑起青少年健康成长“碧水蓝天”
添加日期:2015-06-10 11:09:23   来源:   作者:庞磊 李玉军   浏览量:

      “法律对于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当我们受到侵害时,应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享受法律保护是我们的权益,同样遵守法律也是我们的义务。”日前,在内乡县检察院送法进校园活动中,刚听完检察官李玉军讲的“杜绝不良行为 远离违法犯罪”专题法律知识的实验初中学生袁慧深有感触。

       近年来,内乡县检察院突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立足本职工作,延伸检察职能,探索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青少年权益维护的社会管理新机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服务了地方经济发展,被该县12万学生、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誉为青少年的“保护神”、“校园安全卫士”。 
       理念引领,勇当公平正义的“守护神”
       该院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办案中积极落实“捕、诉、监、防”一体化的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制度,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落实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犯罪预防之中,模范地执行未保法律法规,将公平正义的理念贯穿办案始终,引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权益维护工作的健康发展。同时,注重未保调查研究,《校园暴力的根源及预防》等10余篇理论文章被市级以上单位和媒体采用,推动了未保工作的科学发展。
       依法打击,勇当惩治犯罪的“尖刀兵”
       该院坚持“从严、从重、从快”的方针,对30余起引诱、利用、强奸、拐卖等严重侵害在校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侵害教师权益的犯罪案件进行严打的同时,注重附加刑的适用,建议法院提高起点刑、基准刑和宣告刑,提高从重和加重处罚的比例,有力的打击了侵害学生、教师和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行为。在办理危害校园食品安全案件中,立案监督3件、追捕2人、追诉2人,均得到法院的有罪判决。这种运用检察建议,督导教育主管部门和行政执法机关履行职责,有力地推动了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积极挽救,勇当失足少年的“救世主”
        针对失足青少年和失学、失业、失管、失控等闲散青少年,该院始终坚持教育、感化和挽救的方针,会同公安、法院及综治、教育、民政等部门,通过开展刑事和解、捕后帮教、社会调查,主动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形成帮教合力,为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铺平道路,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及早回归社会。通过实施“一对一”帮教和挽救工作,30多名涉罪未成年人没有一人重新犯罪,其中帮助4名在校学生重返学校,协调8名社会青年重新走上就业岗位,为18名涉罪学生、留守学生和问题少年提供了帮扶帮教、心理调适。
       普法宣讲,勇当青少年法制宣讲的“义务工”
       该院专门制定下发了《校园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对校园法制宣讲的时间、对象、内容、形式等进行明确,积极开展校园法制巡回宣传活动。止目前,共开展法制宣讲活动120余次,发放宣传品一万余份,受教育学生8万余人次;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的大众媒介,刊播稿件380余篇,图片100余幅;通过QQ互动平台,与问题少年进行思想交流,答疑释惑,引导未成年人学法、守法和自我保护。与综治、教育、团委、妇联等单位联合,联系爱心企业对30余名留守儿童进行捐助。
        维护权益,勇当弱势青少年的“监护人”
        该院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原则,加大监督力度,突出涉罪未成年人权益的维护,先后向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书8份,纠正了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法律援助制度、社会调查制度、亲情回见制度等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最大限度地维护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送法进校园活动,该科利用展板、传单、微电影等形式,教育学生学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提高自身防范侵害的能力。
        综合治理,勇当打造碧水蓝天的“推动者”
       该院以校园安全调查为切入点,派出25名法制副校长深入实地排查安全隐患,专项调查了学校周边交通安全、校外文化环境、学校内外食品安全、学校内外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教师侵权行为等五个方面的问题,并联合公安、工商、文化、教体局等部门,依法处理存在的问题,或者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净化了校园周边环境。同时,会同教育、公安等8个部门会签了校园安全共建的文件,规定联席会议制度、分析研判、安全知识宣传、密切协作等十项制度,建立了共建校园安全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碧水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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