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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苑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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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法官,没有你们就没有我的今天”
添加日期:2009-05-19 00:00:00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518日,随着一阵“噼噼啪啪”的鞭炮声,内乡县人民法院的大门口进来了一个手持锦旗,一个座在轮椅上的两个人。原来是曾经轰动一时的儿子状告父亲等人的原告李群红来为法院赠送锦旗!见到办案法官后,李群红紧紧握住法官的手眼含热泪,连连说:“感谢法官,感谢法官,没有你们就没有我的今天”。

今年36岁的李群红是内乡县人,200845日,李群红在建筑工地五楼外钢架上支模板。由于钢扣上的螺丝滑丝,李群红从没有安全防护网的五楼摔到一楼当场昏迷,脊椎神经折断,断骨也压迫着肺部,后被送到新疆自治区人民医院抢救。经过一个多月的协调,建筑公司除了承担10万元的医疗费用外,再一次性赔偿李群红32.8万元的“后续费用”。李群红的父亲李相志、大哥李红耀、二哥李红伟、二姐夫陈占军、三姐夫王树丽来到乌鲁木齐,领走了赔偿款中的29万元,余下的让李群红支付了1.8万元律师费,并交给李群红的女朋友左某2万元。同年529日,李群红被家人拉回内乡老家,向父亲要自己的赔偿款,准备去看病,结果父亲就是不给钱。830日,无奈的李群红把包括父亲的5个亲人告上法庭。1029日,内乡县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李相志称其中10万元为李群红的女儿买了保险。原告李群红就要求法院确认该保险合同无效,法院中止了本案的审理。2009年元月22日,内乡县人民法院做出保险合同无效,并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李群红现金10万元(含先予支付的5万元在内)的判决。双方均服判并履行完毕。由于承办案件的吕法官等人多次到李群红家里做其亲人的工作,亲人们的态度有了很大转变,其父还主动到诊所结清了李群红治疗所欠的2万多元药费,并表示要接李群红回家,亲人抱头痛哭,失去的亲情终于被找回来了,李群红当即表示向法院撤诉,不再起诉家人。

至此,这起引起多家媒体和电视台关注的儿子状告父亲等人的案件终于在法官们不辞辛苦的努力下,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518日,原告李群红撤诉后为感谢法院向法院赠送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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