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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检察院向社会公开承诺十件实事
添加日期:2010-06-09 00:00:00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最近,内乡县检察院着眼于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落实,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加强对检察权行使的监督,研究确定了2010年办好的十件实事,并向社会公开承诺。

 这十件实事分别是:1、实行涉检信访积案公开审查制度;2、探索试行来访人员点名接访制度;3、完善不起诉不抗诉案件答疑说理制度;4、探索适应社区矫正特点的检察工作方式;5、加强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6、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宣讲活动;7、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8、加强对检察干警执法监督;9、继续深化“阳光检务”活动;10、探索检察机关联系基层、服务群众的新载体、新形式。

 为确保十件实事落到实处,县检察院制订了五项措施:一是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责任;二是列入督察范围,加强督促检查;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四是健全工作档案;五是严肃责任追究,对落后的部门提出批评并责令整改,一年内累计三次受到批评的,部门负责人向党组说明情况,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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