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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法院积极探索社会联动执行新路子
添加日期:2011-03-08 00:00:00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执行工作既是审判工作的最终环节,也是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保障的最后屏障,但"执行难"几乎成为法院系统的痼疾,一直困扰、制约法院的改革、发展,如何走出困境?内乡县法院进行了有益尝试。他们积极探索社会联动执行新路子,着力营造法院内、外部社会联动执行氛围,建立案件立案权、审理权、执行权的社会联动分离而又有机统一新机制,不仅去年案件执结率达96.7%,今年前两个月有给付内容的执行案件除1件因再审中止,4件正在执行外,其余全部执结,而且此前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暂无执行能力等原因被裁定中止执行或决定暂缓执行的积案5件中的4件被攻破,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辖区社会和谐,博得辖区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社会联动执行是一个系统工程,该院积极争取"四大家”领导对社会联动执行的支持,就数额较大案件的执行问题、有影响案件的执行方案等,主动向"四大家”领导汇报,协调解决社会联动执行问题和困难。刚调离的县委书记王万鹏、现任县长全新明不止一次在全县干部会议上说,“不支持法院社会联动执行的不是好干部,领导干部给社会联动执行人为阻力的要考虑换人,破坏社会联动执行的要追究责任”。去年5月,某外地法院赴该县一企业执行标的270余万元案件,县委、政府闻讯立即召开联席扩大办公会议,定好“县法院全力配合,银信部门不准设置障碍,涉案企业不得哄闹”调子,案件3天全部执结。该院去年以来还34次诚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莅临执行现场,监督执行,督促相关部门从人、财、物上倾力支持法院社会联动执行,攻破17件执行难案,4件涉及行政机关案顺利执结。全县出现了县委重视,人大、政协监督规范,政府关系顺畅的良好社会联动执行环境。闻讯执行警力不足,县委、政府专题研究给法院增编5人;解决7名干警正、副科级待遇,激励干警勤奋敬业;继拨款70万元,设立执行救助基金,增拨20余万元改善执行员办公、办案条件后,又追加15万元社会联动执行专项经费,推动了该院社会联动执行的良性发展。
      与此同时,这家法院在提高干警认识基础上,出台为社会联动执行创造条件的规章和细则,并狠抓落实。一是审判组织的联动,立案庭立案时就着眼执行,对初步排查即使案件审结后另方也不能尽快履行义务的,告知当事人要承担诉讼风险,避免当事人把怨气泄给法院或到处人访、信访。业务庭审理时考虑执行,应保全的当即保全,该扣押的及时扣押,不给执行留“尾巴”。如刑附民赔偿执行是各级法院头疼难题,刑事审判庭采取释法诱导、辛劳感召、亲朋协助等方法,使刑附民调解率100%,判前履行率除一案分两年3次履行完剩余的30%达6万余元外,其他41件刑附民案件全部履行完毕。二是职能部门间的联动。院纪检监察室、政治处、办公室、司法行政科等全方位向执行倾斜,宣传执行的先进人和事,弘扬法治主旋律,查处违法案、事件。三是与上级法院的联动。对一些影响较大的案件,提请上级法院移送执行或提级执行。四是与当事人的联动。鼓励申请执行人配合法院举报被执行人下落或提供可执行的财产。五是与代理人的联动。目前打官司,诉讼双方往往都请有代理人,无论申请执行人或被申请执行人,对代理人的意见大多尊重,通过执行员与代理人的联动关系,促使被执行人短时间内履行义务或和解执行。五是依法联动。社会联动执行不是“和稀泥”,该院用足用活法律,严格执行程序,适时采用“换位思考”、“暖风解冻”等思想政治工作 ,感化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年自觉履行率较前年上升14个百分点;对暴力抗拒执行的,既敢用法,又善用权,努力扩大案件执行效果。去年4月,该县村民江某等人煸动百余不明真相群众暴力抗拒执行被司法拘留及民事制裁,打击了违法行为,震慑了被执行人,仅3天,7件持观望态度的被执行案全部自觉履行。
      谈起该院社会联动执行摸索的经验和做法,院长魏建国接受采访时感慨万千,他说:“执行难的原因有很多,除了执行体制症结外,还有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社会诚信机制不完善、执行威慑机制远未形成、立法的缺陷等因素。如现行《民诉法》涉及执行的仅34条,而执行又是一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用34条法律去规范具有特殊性的执行程序,是远远不够的,内乡法院仅仅在现行法律框架范围内做了有益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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