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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苑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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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帮扶社区矫正对象共筑社会稳定大局
添加日期:2014-11-18 00:00:00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社区矫正,俗称没有“围墙”的监狱,是我国刑罚执行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内容。内乡县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创新社会管理,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传递真情,教育、感化成效显著,强力促进了社会和谐与稳定。
    符奇(化名),现年42岁,离异。2002年因犯运输毒品罪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入狱。由于在狱中表现积极,法院给予四次减刑。2013年6月20日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假释。
    符奇入狱后其妻子起诉离婚,儿子判归妻子抚养。回家后的符奇,原有的房子已破烂不堪,无法入住,妻子、儿子离他而去,家中缺衣少粮,几度想到轻生。湍东司法所接管符奇后,多次与符奇谈心,解开他心中的疙瘩,唤起他重新生活的勇气。随后司法所与符奇所在村附近的一所中学联系,让他到学校学生食堂帮工,以解决燃眉之急。由于符奇是曾是师范学校毕业,学校今年暑假开学后让他代课,符奇在工作积极努力,学校给他增加了工资。为了使符奇在矫正期间思想稳定,踏实工作,了却后顾之忧,司法所动员所在村委和亲朋好友共同支持扶助,帮符奇建起了100多平米的住房。司法所还当起了红媒,给他介绍了对象,经过一段时间彼此了解后,双方已定下终身大事,两人正商量着年内择日喜结良缘。
    为了从源头上防止特殊人群的“脱管、漏管”现象,县司法局坚持思想教育与法制教育相结合,集中教育与个别访谈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案例剖析相结合,课堂讲座与家庭教育相结合,加强了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在实施社区矫正工作中,县司法局积极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民政、信访等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以及各街道、社区(村)的联系与合作,齐抓共管,整体联动,落实社会适应性矫正帮扶措施,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组织社区服务236人次,及时为困难矫正对象提供低保、就业、创业等服务,使他们感受到了社会的温暖。在矫正工作中送温暖,传真情,使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弃恶从善,以感恩的心态生活,成为守法公民,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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