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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开展旅游景区票价专项整治
添加日期:2015-11-23 10:40:37   来源:   作者:刘琦超 张晓红 别晓松   浏览量: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景区景点价格和收费秩序,11月20日,河南省内乡县物价局组织召开全县景区价费专项检查整治会。县内10大景区景点主抓领导、财务人员等30多人参加了会议。

    依据《国家发改委、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005号)、《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转发<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5]2728号)和省、市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旅游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及安排意见,内乡物价局高度重视,成立以局长崔才亮为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全县专项检查整治工作。
    本次专项检查整治的时间,从11月20日始,至12月31日止;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检查验收、暗访调查四个阶段。检查整治的范围和内容,主要是全县境内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各类旅游景区(游览参观点)的门票价格、景区内的缆车、滑道、游船、观光(交通)车等交通运输价格及停车场收费的执行情况;景区价目表、价目牌上,国家明确规定的门票优惠政策及范围的公示情况;景区内的商品零售、摄影、饭店等服务行业的明码标价执行情况,重点是影响较大的“3A级”以上景区景点。特别是驰名中外的4A级内乡县衙景区,被确定为省价监局明察暗访单位;其他3A级景区被列为市物价管理办公室暗访抽查对象。
    会议要求县内各景区,一要把本次门票价格专项检查精神迅速传达、立即安排部署,集中人力、物力全力以赴做好整治工作。二要严格按照县物价局《工作方案》(内价【2015】49号文件)中规定的六个方面重点内容,逐项对照、自查自纠、逐项整改、抓好落实,切实做好迎接省、市、县三级检查验收工作。三要在此次旅游景点价格专项检查整治中,价格监督检查人员务必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意见,市、县委十条规定,参检人员不得包庇隐瞒以权谋私,主动接受被查单位和社会各界监督。会上,县物价局还与10大景区负责人签署了价格法规政策提醒告诫暨不擅自涨价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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