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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妥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
添加日期:2022-10-11 16:31:38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今年以来,内乡县人社局以保障劳动人事关系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截至目前,共受理审结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06起,涉案金额286.3万元,其中线上受理101件,调解结案91件,调解成功率达86%,有效化解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矛盾,维护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其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对2019年以来建立的16个乡镇(街道)、企业及行业性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实行统一管理,各基层调解组织名单、调解员名单进行及时更新,对外公布。不定期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远程培训,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提升调解员政治素养、职业道德和办案能力。
  二是调解实现线上办理。督促指导各基层调解组织使用人社部“互联网+调解仲裁”公共服务平台办公,引导当事人通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申请调解、仲裁,及时将“互联网+调解仲裁”服务平台收到的案件,分配给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通过“互联网+调解”平台快速处理案件,既方便了群众,也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是优化调解仲裁服务。遵循“先调解、后仲裁,多调解、少仲裁,能调解、不仲裁”的工作理念,将业务重心前移,采取“设专场”、“请进来”、“走出去”的特色调解方式。坚持依法办案,公正裁决,秉承“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严格庭审流程,依法遵规裁决,做到于法有据,于情合理,最大程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实体公正。
  四是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开展“法治人社,服务企业”活动,针对劳动关系建立、用工机制、休息休假、女职工权益保护等方面问题,组织仲裁员志愿者到企业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法律、法规,提供政策咨询服务等,依法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通过向企业及劳动者宣传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将劳动争议处理的关口前移,实现从源头预防劳动争议纠纷的发生。
  五是有效化解争议纠纷。劳动仲裁院在接到《劳动仲裁申请书》后,5日内做出是否立案决定,对争议复杂的案件,进行开厅审理,对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按照简易程序处理,对送达调解仲裁文书有困难的当事人,通过邮政特快专递送达,更好地保障了当事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今年该局有效化解了争议类型劳动关系的确认、劳动报酬的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等方面的纠纷,有力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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