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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推进“三富爱民”活动的意见
添加日期:2015-02-12 16:39:47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内发〔2008〕3号

中 共 内 乡 县 委

关于加强作风建设推进“三富爱民”活动的

意     见

(2008年2月23日)

    为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县经济工作会议和三级干部会议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大力提高机关工作效能,积极营造“务实、为民、高效、清廉”的新风正气,推动全县“三富爱民”活动顺利实施,现就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以“学党章,照镜子”活动为载体,严格执行“十禁止”规定,加强作风建设,转变干部作风。

    作风建设关乎党的形象,关乎事业成败。大力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是当前内乡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党组织要以开展“学党章,照镜子”活动为载体,认真抓好市委转变干部作风“十禁止”规定贯彻执行,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优良风气,努力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党员干部在作风上达到“六要六克服”的目标,即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克服因循守旧,不思进取;要执政为民,勤奋兢业,克服官僚主义,敷衍塞责;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克服形式主义,虚报浮垮;要清正廉洁,坚持原则,克服以权谋私,违法乱纪;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克服奢侈浪费,贪图享乐;要发扬民主,团结协作,克服独断专行,软弱涣散。 一是要扎实开展“学党章,照镜子”活动,保持党员的先进性。 新《党章》是每个党员干部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规范,是确保党员干部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武器。全县各单位要组织本部门的党员干部,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新《党章》中对党员干部思想、作风、组织、纪律等方面的严格要求,重新审视自己,深入对照检查自己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围绕“三富爱民”活动,重点检查是否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是否具有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是否具有严明的党纪政纪观念,是否自觉做到带领群众发展经济等。要采取个人自查,组织帮查的形式,找准问题。个人自查要深刻,并撰写专门剖析材料,对查出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确保学《党章》取得明显的成效。 二是要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 要按照“务实、为民、高效、清廉”的要求,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着力解决机关工作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各单位要结合行业工作职责和职业道德规定,加强机关党员干部职业道德教育,增强为群众服务的意识,提高遵守职业道德的自觉性。要结合农村实际,围绕群众需要,建立健全服务制度、公开制度,实行服务承诺,接受群众监督。要重点抓好与群众生活紧密相关的公安、城建、卫生、教育、电业等单位和与企业经营、项目建设、社会发展联系密切的工商、税务、质监、环保、安监等单位以及所属的窗口科室和基层站所的行风建设,使广大群众切实感觉到行风转变的成效。县文明委要组织在各单位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评选一批“文明窗口”,“服务标兵”,大力宣传表彰,倡导优质行风。县纠风办要认真组织开展行风评议活动,把评议权交给广大群众,对评议较差的单位,在全县公开通报。 三是要以查案为手段,强力推动作风转变。 认真贯彻“十禁止”规定,是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狠抓“十禁止”规定的贯彻落实,强力推进本部门、本单位的作风建设。县纪委监察局要加强监督检查,组织专门力量,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常年受理群众举报,严肃查处违反“十禁止”规定的人和事。对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政纪处理,同时还要追究单位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以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着力提高农村党员干部致富领富的积极性。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和凝聚力,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有关单位,要按照县纪委监察局的安排部署,把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抓紧抓好。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增强党性观念,转变工作作风,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与到“三富爱民”活动中。 一是要严格按照农村党员干部行为规范要求,约束农村党员干部行为。 要组织农村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市、县纪委制定的关于农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任期和离任经济审计、述职述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规定,加强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规定的人员,促进农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二是要坚持开展农村“双日”活动,加强农村民主制度建设。 要坚持落实每月5日的党员活动日和民主审议日的“双日”活动,扎实搞好村务财务党务公开,重点公开上级支农惠农政策,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农村集体资产处置情况,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计生、房建、村组财务收支等情况。公开内容要真实可靠,经得起群众评议。县纪委监察局和组织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双日”活动的监督检查。各乡镇党委要把“双日”活动作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认真组织落实。要组成工作组积极参与“双日”活动,帮助村支两委理思路,找项目,促发展,督促村支两委搞好民主审议、民主决策和村务公开等工作,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监督村组党员干部履行职责,廉洁自律,努力工作,积极带领和帮助群众脱贫致富。要按照支部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决议的程序认真落实民主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基层民主监督制度,扩大群众民主,实现民主管理,推进基层民主制度建设。 三是要坚持“一报、两述、三查”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农村党支部及班子成员每半年要及时向乡镇党委、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年底,要向全村党员干部、廉政监督员和村民代表述职述廉;乡镇纪委要定期不定期地对村级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和测查,切实搞好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民主评议,督促村支部和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

    三、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重点,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大力改善服务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当前,在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中存在着态度冷漠、推诿扯皮、效率低下、服务不优、不负责任等突出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机关服务质量,损害了内乡对外形象,阻碍了全县经济发展,必须认真加以解决。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全县十二大产业发展和“三富爱民”活动,采取措施,建章立制,管好队伍,搞好服务,切实提高机关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努力做到“富民不扰民、为民不害民。” 一是要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要按照政令畅通,决策科学,制度完善,依法行政、政务(财务)公开,高效快捷,优质便民的要求,切实加强各单位的机关效能建设。要根据市委要求,认真开展“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要制订方案,采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活动取得明显成效。要结合行业特点、行业法规,建立和完善机关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办事公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投诉受理制、绩效考核制和责任追究制等规章制度,促进和保证政令畅通。要建立快速反应的行政效能投诉机制,严厉查处行政慢作为、乱作为、不作为的行政效能案件,严肃处理影响机关效能的问题。 二是要进一步开展警示提示服务活动。 县纪委监察局要继续组织县直各执法执纪部门和乡镇有关基层站所在县工业园区、乡镇工业小区及重点企业醒目处设置优化环境警示牌,警示各职能部门人员到企业检查工作要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提醒企业对“四乱”行为及时举报或予以拒绝。同时,各职能部门要在本部门和服务窗口设置行政效能公示牌,并公布举报电话,提醒机关工作人员转变作风,优质服务,方便群众投诉监督。 三是要健全完善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 凡进入内乡境内收购农产品的大小车辆,要确保畅通无阻。严禁县乡有关部门违犯规定擅自上路设卡检查收费,对因手续不全或违章等问题而被检查的,只要是购销农副产品的车辆,相关部门只纠错,不罚款,不扣车,一律放行。 四是要严厉查处坑农害农的案事件。 县纪委监察局要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重要职责,对坑农害农,影响产业发展的案事件,要组织协调各方力量严查快办重处,属于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的,由县纪委监察局直接查处。属于一般党员干部的,要责令主管部门党组织限期处理。要加强对农村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监督检查,确保“两免一补”、粮食直补、新农合、扶贫、救灾、移民以及支农项目资金等政策落实到位。要高度重视农民负担反弹问题,坚决制止在农村建房、计划生育、殡葬改革、农业用水用电、务工经商、学生上学、看病就医等方面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为农村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五是要正确引导,跟踪服务。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在实施县委“三富爱民”活动中,既要注意发现培养带头致富、带领致富、帮助致富的先进典型,还要教育、引导、帮助那些消极、堕落、不思进取的落后党员,实现共同富裕。对一些已经致富,但私心严重,不愿帮富的党员,要重温入党誓词,督促其检查落后行为,积极参加到带富帮富活动中来;对个别党员自己不发展,使反劲,吹冷风,设障碍,影响社会稳定,影响发展环境的党员要坚决给予处理。对农村“党员专业经济合作社”、“党群共富经济联合体”和各种专业协会、种养大户、党员群众致富项目等,各乡镇党委、纪委要建立档案,掌握情况,跟踪服务,解决问题。要认真受理农村信访举报,及时处理涉及党员的信访问题和案件,支持保护干事的,打击处理闹事的。要变上访为下访,深入基层排查化解矛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农村经济发展和“三富爱民”活动落实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为确保作风建设取得实效,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组织领导。县纪委监察局要充分发挥在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上的主导作用,抽出精兵强将,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干部作风建设摆上位置,列入议程,狠抓作风建设,确保取得实效。县委将坚持用通报正反面典型,作为推动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深入开展的重要手段;坚持用服务农村经济发展的实绩,来考察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程度;坚持用“三富爱民”活动的成效,来检验各乡镇、各单位抓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成效。对重视不够、行动缓慢,作风转变不明显的单位,视情况采取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公开曝光、责任追究等措施,从严处理。同时,要扣减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管理分数。以此确保全县“三富爱民”活动扎实推进。

(此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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