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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执法要有定力
添加日期:2015-02-13 08:41:35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随着汽车领域反垄断调查首张罚单的开出,中国反垄断执法再添新战果,据不完全统计,自2013年以来反垄断调查已累计开出罚单约15亿元,调查对象不乏茅台、五粮液等“土老虎”,也包括奥迪、微软、高通等“洋老虎”。 但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近期遭到调查的多是外企,一些西方媒体就此冒出了“中国打压外企”、“中国披着公正监管的外衣让本国企业获益”、“中国搞保护主义”等论调。 (中新网8月16日)

      的确,从2011年国家发改委立案查处国内电信反垄断,真正开启国内执法部门反垄断第一枪起,我国反垄断执法从无到有,从国内企业扩展到国外企业,从单个执法部门工作到多个执法部门同时同步合力执法,从浅层次的反垄断执法,逐步推进到深层次的反垄断执法。通过反垄断执法,国内消费者等都不同程度的得到了实惠。对此,国内一片叫好声,人们希望反垄断执法部门能够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对所有损害国内市场秩序、产业根本利益和消费权益的不法行为进行打击。

      然而,随着中国政府反垄断行动的不断推进,一些外国媒体却对此莫名其妙的质疑。比如美国彭博新闻网7月30日发表题为《微软在中国的雄心壮志遭遇危险环境》的报道称指出,中国针对微软、高通的反垄断调查,要么是出于贸易保护主义,要么是对美国打击中国涉嫌窃取企业机密的行为进行报复,妄下结论称美国企业抱怨在华经营环境恶化,一些在华美企等外国企业开始“停止在华业务”。还有美国《财富》杂志甚至鼓动在华外企“以牙还牙”,认为“倒地装死”是糟糕的点子。

      这些言论,一方面对我国正常维护市场秩序的执法机构工作,进行事实上或一定程度上的歪曲和妖魔化,模糊执法部门执法的正当性、正义性;另一方面拿一些外企在华的偶然的、正常的业务开拓或收缩行为,施压国家的正常反垄断执法,打击或影响执法机构的工作信心,给国内的反垄断执法等部门造成不必要的工作干扰。

      但是,他们忽略或有意忘却的事实是,诸如高通、微软等今天在国内的垄断作为,国外早就进行过类的反垄断调查和执法处理。比如,针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给予不同对象的歧视性价格等,欧洲、日本、韩国都给予了及时立案调查和巨额经济处罚,相关的机构和媒体并没有太多的“微词”。而且高通、微软等在被相关国被处理后都改进了相关做法,但在我国却依然如故,垄断照常进行。也就是说,我们今天对微软、高通等等祭出反垄断大棒,不管从国际法和已有惯例讲,还是从国内经济秩序完善讲,以及我国的法律规定看,这都是必须的,无可厚非。

      事实上,对于我国严管企业行为、净化市场秩序,像今天这样如此反应敏感和过激的外国机构和外国媒体,早就不是第一次。比如去年我国对葛兰素史克中国国内行贿案进行调查时,就有外国媒体惊呼中国的投资环境在收紧和“恶化”,直言国外在华外企大都“胆战心惊”,纷纷聘请律师以确保其经营活动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甚至有企业还对此表示担心,认为监管部门可能是在选择性执法,是变相推行贸易保护。而实际上,我们这样做是为了维护包括外企在内的所用企业的根本利益,使他们能够在国内有一个长久的健康经营秩序,以利于它们更顺利的长久赚钱。

      这些言过其实的言论,无疑暴露和体现的是有关外国方面对我们一贯的“敌视”、“污蔑”和巴不得真的如他们所说,相关情况已经“恶化”的态度和龌蹉心态,并希望通过媒体的歪曲和不实报道,施压、阻止国内执法机构的正常执法和维护市场秩序,让相关在华外企的违法行为逃脱(减轻)应有的惩罚。

      这给我们反垄断执法(部门)以重大启示,即要坚持相关反垄断等执法不动摇,按照既定的执法方向和原则,严格依法不断开展下去,深入进行下去。同时,也要有执法定力,不为外媒等的歪曲和施压而停止或浅尝辄止。当然要做到这些,也还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比如执法部门的依法严格执法,媒体、外事等部门加大我国执法宣传力度,不给或有效降低(压缩)外国有关方面以抹黑我国执法的机会和空间,为我们的反垄断执法争取和营造最有利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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