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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上挖横沟”折射监管服务缺失
添加日期:2015-02-13 08:40:29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不到两公里的一段路,却人为地在平整的公路上挖了18条宽约30厘米、深约10多厘米“横沟”,这是省道225新乡市五陵村段(新中大道北)的奇怪现象。过往的司机说:“太坑人了,尤其是晚上十分危险。”而当地村民则说:“挖得还不够深!”(京华时报5月8日)

      让司机和村民如此对立的,源于去年12月,使用近25年的107国道牧野大桥限高限重,而新牧野大桥尚未竣工,南下北上的大货车开始绕行225省道五陵村段。由此,这一两公里路段从此成了异常繁忙的交通线,通行车辆猛增,车辆尤其是大货车通过时,经常是尘土飞扬,宛如沙尘暴来袭,并由此造成交通事故不断,目前已有4名村民因此死亡,其中一起到现在还没有找到肇事车辆。严重的不安全感,使村民想到了通过在省道上挖沟的办法,降低过往车辆的车速,从而减少交通事故,增加村民的安全出行。

      由此可见,村民国道上挖沟是出于自身安全考虑的应激反应。但同时,这样的应激反应,一方面反映了村民法制的缺失和淡薄。毕竟,不论出于何种理由,在平坦的省道上,未经任何部门的批准和同意,擅自开挖18道沟槽,对公路形成了破坏,更对过往的车辆通行安全形成了威胁,违反了《公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应该被及时制止。

      但另一方面,这也反映了一些过往车辆司机的问题。这些司机应该明白,由于修路,通行线路从原来较宽敞的国道改道为相对较窄的省道,不管是在安全行车、小心避让等方面都应该更加的下心,但遗憾的是,一些司机在明确指示和提示面前,仍我行我素照往常速度行驶,造成了该路段交通事故不断频发。

      也就是说,在造成村民“省道上挖18条横沟”这一违法事件中,村民和过路的司机都有无可推卸的明显责任。但是,这不是促使村民最终违法在省道上挖横沟的根本原因。

      众所周知,国道修桥,车辆要暂时改线绕行省道,作为有关部门尤其是绕道经过的地方政府和交通、交警等部门,事先应该比较清楚和预估绕行可能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比如由于突然增加10倍于先的通行车辆,沿线公路的承载能力、沿线居民的承受情况等,尤其是由此带来的沿线居民的出行安全等问题,并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应对。

      但面对村民“省道上挖横沟”事件,当地交警大队队长王岩曦认为,解决该路段问题的关键,一是新牧野大桥尽快通车,二是增加设施,“我听说凤泉区正准备在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之间安装硬隔离,还要装一些路灯。”这就有力说明了,当地有关方面知道改道后可能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以及应该采取何种措施和能够采取何种措施确保村民等出行安全,可此前就是一直没有或有效采取这些防范措施。

      “省道上挖横沟”,而且一挖18条,表面看是村民无奈的自保行为,实际上却是一条条血泪沟、诉苦沟,和一封无言的抗议书,它无情揭露的是当地相关部门和官员群众观念的薄弱。试想,如果当地相关方面群众观念浓厚、珍惜关系群众的安危胜过一切,还会在由于改道造成四死交通事故,且一起至今都没有找到肇事车辆的情况下,无动于衷,致使无助的村民“国道上挖横沟”自救事件的最终发生?

      就这些意义上讲,与其说村民私自“省道上挖横沟”是法制意识淡薄的表现,是出行不安全逼的,倒不如说是当地相关部门不作为、慢作为等监管服务缺失造成的。而这样的监管服务缺失,应当说只是时下很多地方和领域行政不作为、慢作为、懒作为和群众观薄弱的一个缩影,具有典型代表性。

      目前,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增在全国各地深入有序开展。期望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开展,能促进该问题的更好解决;更期望该问题的曝光,也能促进有关方面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更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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