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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双节购房 双补惠民”活动公告
添加日期:2026-02-06 16:56:40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2026年第一季度经济发展实现良好开局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6〕1号)文件“积极支持住房消费,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发放购房补贴、契税补贴,组织住房促销活动200场次以上”要求,进一步扩大有效需求,降低群众购房负担,提振信心,拉动市场消费,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特制定以下补贴措施:
一、购房补贴
(一)补贴对象
凡在我县城控区范围内自愿参加购房补贴活动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附件1)中,新购买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商业用房、车库等)的自然人(以下简称“购房人”)。
(二)补贴时间及标准
自2026年2月10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含当日)期间新购买商品住房。每套商品住房补贴2万元,其中政府以发放购房券的形式补贴1万元,房地产企业优惠1万元。购房日期以购房人转账凭证时间及网签备案日期为准。
(三)购房券申领及使用
购房人持与房地产企业签订的认购书到内乡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房产中心窗口申领购房券。购房券发放给购房人,在购房时交给房地产企业顶抵1万元购房款。
二、契税补贴
(一)补贴范围
在我县城控区内购买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商业用房、车库等)缴纳契税的自然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二)补贴时间及标准
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因面积差异涉及契税多退少补的,契税补贴不退不补),每套商品住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凡在2026年2月10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含当日)期间缴纳契税的,按照契税总额的50%给予补贴,四舍五入取其整数。
(三)契税办理方式
1.网上办理
(1)电脑端: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henan.chinatax.gov.cn:8443/
(2)手机端:关注河南税务公众号,搜索《自然人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APP缴纳增量房契税?》,参考操作步骤自行申报缴纳。
2.现场办理
(1)办理地址:内乡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契税征收窗口(正常工作日办理业务)。
(2)纳税人需携带有足够余额的本人银行卡,并结合本人不同情况携带以下资料:
☆纳税人未婚:身份证、全额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簿。
☆纳税人已婚:夫妻双方身份证、全额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簿(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结婚证。
☆纳税人离异:身份证、全额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簿(本人及负责抚养的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纳税人丧偶:身份证、全额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簿(本人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结婚证、配偶的户口注销证明(若户口簿上已显示丧偶,结婚证及户口配偶的注销证明可不提供)。
纳税人购买的商品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或家庭第二套住房的需要提供家庭唯一住房或家庭第二套住房证明。
上述资料由工作人员现场审核,若代办,还需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件。
3.契税缴纳现行适用税率

(四)补贴资金申报发放
1.网上办理的,纳税人缴纳契税后,需2个工作日内到内乡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房产中心窗口申报补贴,2个工作日内不申报的,视同放弃补贴。
2.现场办理的,纳税人缴纳契税后,需当场到内乡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房产中心窗口申报补贴,当日不申报的,视同放弃补贴。
3.申报时需提供纳税人本人银行卡(不支持信用卡)、身份证、不动产销售发票、完税凭证的原件和本人联系电话,并提交复印件。
4.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专账管理,内乡县房产中心在收到申请材料后次月将补贴资金转入纳税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三、咨询电话
县房产中心咨询电话:0377-83978608
县税务局咨询电话:0377-83970316
县财政局咨询电话:0377-65332727
四、补贴政策实施期间如遇国家有关政策调整,按新政策规定执行。
五、补贴政策解释权归内乡县房产中心、内乡县税务局、内乡县财政局。
附件:参与购房补贴活动项目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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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