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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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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清明节期间纪律要求的提醒函
添加日期:2018-04-02 10:55:52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清明将至,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倡树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带头抵制不良风气 ,坚决做到“十个严禁”,确保清明期间风清气正。

       做到“十个严禁”: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严禁使用公车或公款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使用公款旅游或在走亲访友、参观旅行期间接受基层单位安排的宴请、住宿等;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组织隐秘聚会;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的党员干部提供旅游、餐饮住宿等接待;严禁参与各种迷信活动;严禁违规出入隐蔽场所;严禁用公款吃喝和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
       全县各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充分认识节日期间正风肃纪的重要性,切实把中央、省、市、县关于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落实到位。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积极行动起来,“紧盯重要节点,精准查纠‘四风’”,严格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监督举报电话:12388。


中共内乡县纪委
内乡县监察委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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