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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五举措促作风转变
添加日期:2018-05-11 11:22:06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为深入开展“干部作风整顿年”活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县纪委关于作风建设的要求,切实转变水利系统工作作风,水利局采取五项措施扎实推进“干部作风整顿年”活动的深入开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作风建设工作,已先后组织召开系统动员会和多次“干部作风整顿年”活动推进会,持续加压推进;利用“5+N”主题党日活动,及时传达县委、县纪委有关文件精神;成立了局“干部作风整顿年”活动办公室,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活动办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人,保质保量扎实开展。
        二是建立健全机制。先后规范了上班签到、外出报告、请假休假管理、来访登记等事项,制定了《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处理意见》、《关于规范办公场所物品摆放秩序的通知》等规章制度,对违反制度的人员,明确了惩处措施,并认真按制度予以执行,形成了按制度办事的良好氛围。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一方面利用机关电子屏循环播放作风建设标语,并通过微信群搭建沟通交流平台、发布工作信息等;另一方面,局作风整顿办及时总结活动中的经验做法,挖掘亮点,选树典型,正面引导,营造浓厚的转变作风氛围。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局活动办督查组对机关股室、局属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岗情况、工作作风进行不定期督查,重点紧盯节假日、上下班等时间节点,狠查签到、在岗、去向登记、值班、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执行情况,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并将督查情况作为股室、单位和个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切实促进干部作风转变。
        五是加大问责力度。对受到县级通报的人员已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在系统内进行了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通过以案促改,对系统内干部职工起到了警醒作用。下步,按照已制定的《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处理意见》,对违规违纪的党员干部,除对个人严肃处理外,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所在股室负责人或单位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免职等处理,持续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
目前,全县水利系统上下,聚焦重点建设任务和县委、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并铆足干劲,务实重干,以良好的作风保证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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