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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十三届县委第二轮巡察情况汇报
添加日期:2016-12-20 09:47:19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12月13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分别听取了县委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巡察组对城关镇党委、农办党总支、七里坪乡党委、马山口镇党委、乍曲乡党委、畜牧局党委、湍东镇党委、农机局党总支的巡察情况汇报。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长组长任永亮表示,从汇报情况看,本轮巡察中各巡察组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对被巡察党组织“全面体检”的高度有所提高、政治巡察定位更加精准、发现问题的思路更加清晰;各巡察组普遍创新工作方法,发现出的一些问题对县委的下步工作具有较为明确的提示和参谋作用。巡察发现的问题表明,基层党风廉洁建设依然存在不足和薄弱环节,还需进一步加力加压。
       任永亮指出,本轮巡察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在紧盯“三种人”和班子成员尤其是“一把手”上还有欠缺;二是在发现“新”问题上用力还不足;三是在发现政治纪律方面问题,如:党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情况上聚焦还不够,需要更下功夫,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
       关于下步工作,任书记强调,一要在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上加强研究,如:“三公经费”依然超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中层干部调整不规范、程序不严格、基层财务管理混乱等,探索长效、治本的解决途径。二要进一步规范、完善问题线索移交、办理工作,要从巡察报告中梳理线索、分类移交,避免出现“漏移”现象;要建立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反馈沟通机制,充分尊重巡察组的意见,确保用好问题线索。三要进一步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巡察反馈后,被巡察单位要理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巡察组要依据报告逐项对照,审核签字后交巡察办备案;要定期组织整改督查,夯实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责任,确保问题真解决,整改见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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