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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阳市纪委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廉洁过中秋、国庆的通知
添加日期:2016-09-12 08:59:20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各县区党委、纪委,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党委(党组)、纪检组(纪委)、监察室,市纪委监察局各派驻(出)机构,市管企业和大中专院校党委、纪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2016年中秋、国庆将至,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厉行勤俭节约,严格廉洁从政的相关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若干意见和市十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现就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廉洁过中秋、国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及金融机构切实遵守“五个严禁”。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礼;严禁以汇报工作、过节慰问等名义向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向领导干部个人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领导干部安排餐饮住宿等活动。
       二、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格做到“九个严禁”。严禁收受月饼等节礼;严禁收受礼金礼券等;严禁公款吃喝、旅游,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严禁出入隐蔽场所、私人会所违规吃喝;严禁在培训机构搞奢靡享乐;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下属机构、国有或民营企业;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等。
       三、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承担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领导干部和重点人群进行廉政恳谈,提出严格要求,做到早提醒,勤警示。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各负其责,认真开展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对放松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地方和单位,要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问责。
       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畅通信访渠道,接受群众举报。结合正在开展的七个专项检查和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专项治理行动,组织持续不断的监督检查,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紧盯节点任务,对不收手不知止的,坚决从严从重处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
       五、市纪委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监督检查,及时通报典型问题。各县区纪委和市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要组织好本地本单位的监督检查。10月9日下午5时前,将“双节”期间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填写《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开展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见附表)上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中共南阳市纪委办公室
201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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