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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开展六大专项检查深化四督四查实效
添加日期:2015-09-17 08:57:18   来源:   作者:崔 迪 刘琦超   浏览量:

    基层四项基础制度,是省委提出的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抓手;开展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监督检查机制建设,是市委(市纪委)落实省委“四项机制”的创新做法和具体措施。为认真履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内乡县纪委监察局围绕民生发展问计于民,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自今年4月1日起,采取集中人力、集中时间、集中会诊、集中处理“四个集中”的方法,聚焦县内国土资源管理等六大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开展了为期半年的专项监督检查(治理)工作。至目前,六大专项检查治理工作已基本结束,全县共查处违纪违规问题24类,收缴违纪资金60多万元,处理违纪党员干部9人,社会各界引起震动反响强烈,进一步提升了“四督四查”工作实效。
    一、“四个明确”,突出主业强化监督检查
    一是明确内容。今年“四督四查”工作伊始,通过县委局集思广益各科室上报、常委会集体研究,县纪委确定了六大专项监督检查项目,即: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资金、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单位贯彻执行“三公”经费规定情况;村级“三资”管理使用处置情况;教育乱收费问题;农机补贴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情况;国土资源管理违纪违规问题等,涉及民生的六大领域专项监督检查。
    二是明确任务。依托县“四督四查”工作平台,以“四督四查”机制建设为抓手,明确专项监督检查内容,主要集中对2012年以来涉及到的六大领域进行全面调查了解,尤其对2014年以来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县直、乡镇机关单位“三公”经费的专项监督检查,每个检查组不少于15个县直单位和2至4个乡镇。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县管学校全部检查,乡镇中小学每个乡镇抽查3至4所。村级“三资”管理情况专项监督检查,每个乡镇抽查2至3个村。
    三是明确责任。县纪委明确了每一个专项监督检查项目的责任常委和责任室,每个项目分别跟进一个业务室和一个案件检查室;构建了责任常委组织领导、业务室整体推进、案件检查室全程跟进的监督检查机制。同时,六大专项治理实行监督检查工作责任制:谁检查、谁包案、谁签字、谁负责。对专项检查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的,追究相关领导和检查人员的责任,采取约谈严肃问责。
    四是明确纪律。制定专项检查工作刚性规定,要求县纪委监察局及抽调参与监督检查的同志,务必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收受被检查单位的烟酒、土特产等物品,不得接受宴请招待或其他公款消费项目,严格做到同城不吃饭、下乡工作餐。及时公布了县纪委监督举报电话,接受被查单位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举报,尤其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工作人员严肃处理到位,坚决查处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二、“三个注重”,围绕主责开展监督检查
    在开展六大专项检查治理过程中,县纪委认真落实“三转”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紧扣职责聚焦问题,注重发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独特作用,主动作为,服务民生,谋求发展。
    一是注重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开展涉及民生领域的六大专项检查,主要是解决社会反响强烈的热点问题,除了常规性的教育乱收费和“三公”经费检查外,还对近年来信访问题较多的国土资源管理进行专项检查,创造性地对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农机补贴开展专项检查,首次对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补助资金发放、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涉及2012年以来全县1038.8万元的强农惠农补贴款,遏制了相关职能部门“与民争利”的问题,切实维护了广大养殖场和养殖农户的合法利益。
    二是注重主责部门的履职监督。专项治理中充分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注重对业务主责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在县国土资源管理违纪违法检查中,所涉及的23宗土地,土地部门已查处21宗,规划部门已查处19宗,但是普遍存在着“分步实施”、“边禁边行”、“边罚边建”背离法规渐行渐远的问题,反映出县土地、规划部门执法力度和方法“失之于软、于宽”的诟病。针对其监管滞后、执法不严、处罚不到位的问题,县纪委下发了监察建议书,建议建立党员干部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定期移送制度,强化对违法违规干部及党委主要和直接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其中针对王店镇福苑社区“边审边建”的违法违规情况,对涉案的该镇政府、县国土、法院、公安系统17人进行了严肃的责任追究,分别给予其党、政纪处分。
    三是注重对违纪违法线索的及时查究。检查中,县委局精心谋划,每个专项治理都分别跟进一个业务室和一个案件检查室,做到专项检查和案件查办工作同频共振、齐头并进,还不断加强办案力量,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进行及时调查并予以追究。仅全县六大专项检查中,共立案7起,处理9人,有效打击了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县、乡(镇)纪委持续开展的“四督”、“四查”工作,取信于民深受基层群众好评。
    三、“三个巩固”,“四督四查”工作成效彰显
    一是巩固了职责认知。在深入开展“四督四查”工作中,县纪委创造性搞好六大专项检查治理工作,改善民生大员上前,保持定力、坚持了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责定位,摒弃以往事事牵头,全程包办的惯常做法,突出对“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强化对业务主管部门或单位的监督问责,有效转变了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作质量效率,巩固了纪检监察干部对自身的职责重新认知,促进纪检监察组织“三转”进一步落实到位,扩大了“四督四查”实效和战果。
    二是巩固了反腐成果。“四督四查”工作的本质和核心,要求各级党员干部务必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切实围绕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开展治理,促进基层党风政风、行风社风持续好转。内乡开展的六大专项检查治理工作,是实施“四督四查”工作的具体体现、创新之举。在专项检查中,他们采取普遍检查、重点核查、及时调查相结合,检查组成员通过挨家挨户走访群众、深入座谈,既掌握了基层第一手材料和实情,也拉近密切了与基层群众的距离。尤其在农机补贴检查中,工作人员为了方便与群众见面,了解真实情况,冒着炎炎烈日、忍饥挨饿在上午10点半到下午1点半;下午4点半到6点半这两个时间段挨门入户进行调查,实在见不到人就到购机农户的田间地头进行逐一核对。检查组以认真踏实、不怕碰壁、不畏困难的工作劲头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以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的查案结果,巩固了基层纠四风、反腐败成果,促进全县党风政风不断好转。
    三是巩固了基层政权。内乡“四督四查”工作开展近一年来,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抓早抓小,不放过查处社会上举报的任何一个有价值的违法违纪线索,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逐步形成、初见成效,基层党风政风明显改观、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巩固了党的执政地位、根基,巩固了群众基础、基层政权,诠释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内涵,赢得了百姓口碑。2014年,全县16个乡镇纪委自办案件67件,比2013年同比增长37%创历史新高;2015年,各乡镇纪委围绕“四督四查”工作,借力打力搞好六大专项检查,截至8月底办理案件69件,处理69人,已超过去年全年总数。全县通过不断加大违纪违规案件的查办力度,进一步巩固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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