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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政爱民的监察御史--郑时
添加日期:2011-06-21 00:00:00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内乡县志》载:郑时,字宗良,安徽舒城人,进士。任监察御史,巡按江西,不畏强暴,不谋私利,廉洁公正,风裁凛然,为用事者所忌。天顺三年(1459)左迁知内乡县。勤于民事,兴行教化,拓城廓,开水利,政治聿新,吏畏民怀,擢福建延平知府。历官至刑部尚书。祀名臣。出宰内乡时,有阁老、大学士李贤(邓州人)赠给他一首七言长诗。题目是《赠御史郑时字宗良出宰内乡》。全文见于《内乡通考•艺文》中。

      明英宗天顺三年即公元1459年,安徽舒城人、进士出身的郑时被贬到内乡做知县。他先前是监察御史,巡抚按察江西省,他不畏强暴,不谋取私利,廉洁公正,作风正派,正气凛然,被当时当权管事的人所忌恨而被贬官。他到内乡后,勤勉地处理各种民事,大力推行教育感化,扩大城廓,兴修水利,政治局面焕然一新,胥吏衙役畏惧害怕他,百姓感激服从他。后来他被提拔为福建延平知府,最终作官一直到刑部尚书,被内乡人民作为名臣祭祀。他到内乡履任的时候,有当时的内阁大学士、邓州人李贤赠给他一首七言长诗,题目叫做《赠御史郑时字守良出宰内乡》。全文见于《内乡通考.艺文》之中。

      郑时和晚他20年后任内乡知县的沃的经历十分相似:一是都是从监察御史任上被贬下来的。这种被贬谪是比较重的,不光是级别的降低,而且是从中央官员发配为地方官员,有的一辈子也回不到中央政府,一直在地方上打拼;二是都在内乡任职三年。郑时从天顺三年到六年,沃是从成化十五年到十八年。三年对一任地方官来讲是可以大干一场、小试身手的。郑时和沃在这三年中无任何怨言,反而都从不同的侧面做出了相当不错的政绩。三是结局都很好。郑时任满后,被提拔为福建延平知府,后又升到刑部尚书,沃任满后,被提拔为湖北荆州知府。再者,二人都是作为名臣被内乡人民祭祀。他们二人仅有的不同就是政绩不同,郑时的政绩突出在“拓城廓,兴水利”上,而沃的政绩突出在“招募民兵,积谷备荒”上。还有影响不同。郑时不但做监察御史时就被当时的三朝元老(历仕英宗、代宗、宪宗)、内阁大学士李贤所器重,而且还做到刑部尚书、这样官居二品的大官,而沃顿在湖北荆州知府任上就因父病故回家守孝去了。

      做官就应该象郑时和沃顿一样,无论身在何位,都要想着怎样忠君爱民,都想着怎样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这样就一定会青史留名,流芳百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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