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06日15时34分,豫A1LS06小型轿车,行至方山路与渚阳大道交叉口实施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行为(代码1208),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九十条处以罚款50元记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