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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法院四项措施剑指“老赖”效果好
添加日期:2012-12-20 00:00:00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今年以来,内乡县法院把创新执行方式作为破解执行难的重要途径,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开创了执行工作新局面。
    一是实行“执行接待日”制度。将每月例会工作日下午定为执行接待日,由执行局局长接待并听取当事人对案件执行工作和执行纪律作风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执行信访案件能当场答复解决的当场答复解决,不能当场答复解决或需要请示上级的案件,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做好安抚工作。
    二是实行执行警务化。将法警队派驻执行局,实行“编队管理、双重领导”,执行人员外出执行案件均有法警配合,执行局内随时有法警待命,确保及时提供警力支援,大大提高了执行的威慑力。截至目前,法警共参与执行案件230件,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是实行“一包一助”措施。“一包”即强化领导包案。领导分包重大疑难案件,逐案签订责任书,对完不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公开曝光、公开批评,对完成任务的单位或个人予以表彰奖励。“一助”即发挥执行救助基金的作用。对申请执行人为特困群众且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的案件,积极向党委争取执行特困救助基金。目前已对9名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3.2万元。
    四是创新执行方法。对申请人不能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法院又难以查明的,实行悬赏执行或在新闻媒体上刊登公告、公示被执行人及其债务额、催促执行;对有财产拒不执行的,通过对被执行人实行司法拘留进行制裁。针对不动产案件的执行总结出声势威慑 法、声东击西法、引蛇出洞法等“执行五法”,顺利执结案件16件。
   上述措施实施以来,该院已通过媒体曝光“老赖”16人,采取罚款措施8件,司法拘留7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人,悬赏执行4案,共执结各类案件40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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