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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士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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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被执行人欠款拒不偿还 法院强制划扣名下公积金
添加日期:2020-01-17 15:28:23   来源:   作者:屈熙尧 秦峻潭   浏览量:

    没车、没房、没存款,以为这样就能规避法院执行了?1月15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庞某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上的2万余元予以划扣,及时有效地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016年,谢某和庞某签订《货物买卖合同》,谢某按照合同约定将货物送至庞某处,庞某收到货物后却一直拖延不支付货款。谢某多次向庞某讨要货款,庞某均以种种借口推托,谢某无奈将庞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庞某在规定期限内偿还谢某货款,但判决生效后,庞某仍拒不支付,谢某申请法院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庞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总对总查控对庞某名下的银行存款、不动产、证券、车辆等进行查询,但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正当案件陷入困境时,执行法官了解到庞某在某事业单位上班,考虑到庞某应该交有社保,于是执行法官便立即驱车前往该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对庞某公积金账户进行查询。经查询,庞某个人公积金账户缴纳状况正常,且余额足以支付此案执行款,执行法官遂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当场划扣庞某公积金2万余元。
    随后执行法官联系申请执行人来到法院,将执行款兑付给谢某,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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