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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法院率先在全省开展网银支付标的款获好评
添加日期:2016-11-03 16:24:39   来源:   作者:杨桂东 薛书敏   浏览量:

          为了方便快捷地兑付当事人的标的款,内乡法院大胆尝试,在全省法院系统率先开展网银支付标的款服务,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赞誉。
    传统的标的款支付方式,手续繁琐、效率低下。标的款到账后,需要层层签字审核,当事人急着用钱,可标的款却因为手续问题在法院账户上滞留。内乡法院针对执行标的款管理、支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经过认真调研,广泛征求当事人、律师、银行和财政部门意见,从改进工作作风、规范案款管理和提高工作效率入手,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在全省法院系统率先实行执行案款网银支付,提高了执行标的款管理支付水平。
    一是协调县财政局、人行设立新的执行标的款专户,仅用于执行案款的使用,解决过去“大肚子”账户,案款厘不清的问题;
    二是标的款账户进账、支付银行短信提示,对标的款动态管理,解决标的款长期“睡”在账户上不及时支付的问题;
    三是开展网银支付,在执行案款到账后一周内由申请执行人提供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经审查后管理员在办公室即通过网银支付给申请执行人,解决了过去办理标的款逐级审签时间过长的问题,极大地提高了标的款支付效率和兑现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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