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 网站导航 | 联系我们 | 返回首页
本站信箱nxqmw@sina.com

法苑动态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内乡 > 法苑动态
内乡县法院六项措施保障“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的开展
添加日期:2010-03-02 00:00:00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31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会后,南阳市内乡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魏建国对该院如何做好此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魏院长在讲话中指出,要认真学习张立勇院长的讲话精神,要真正认识到这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的重要性。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开展好这次集中办理月活动,把它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关心农民工的生产生活,努力解决他们工资被拖欠问题。并采取以下措施保证“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的顺利开展。

一、提高活动认识。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这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要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作为春节后的头等大事来抓,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各党组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由各业务庭负责人组成。

三、增强后勤保障。对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法官所用车辆优先安排,保障“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的顺利进行。凡因此而出现问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成立专门机构。成立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专门合议庭及专门执行机构,实现快立、快审、快结、快行,最大限度挽回农民工损失。

五、建立信息互通。与农民工代表、劳动仲裁委员会、工会、用人单位等建立信息互通渠道,及时掌握有关信息,发现问题立即帮助解决,最大限度地为农民工讨回工资。

六、加强巡回宣传。利用调解和庭审机会,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进行法制教育,提高企业的劳动法律意识;对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现场开庭,加大宣传力度。

上一篇:内乡检察院:短信建起交流桥      |      下一篇:内乡法院六项措施确保“两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