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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规范人民调解工作
添加日期:2011-06-22 00:00:00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推进平安内乡创建工作,营造更加稳定、更加和谐的社会环境,实现“三下降、三提高、三不出、三防止”的工作目标。今年4月份起内乡县司法局从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工作制度,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内容抓起,筑起社会第一道防线。

      建立人民调解各项工作制度。各部门各行业调解组织制定完善岗位责任、矛盾纠纷排查、例会、回访、业务登记、统计、档案管理等制度;推行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和分类管理制度;同时,规范矛盾纠纷调处的范围、原则、程序,确保调处工作规范运作;建立人民调解员分级培训制度。县负责培训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及专职调解员,乡镇负责培训人民调解员和信息员。建立多层次的培训网络,对人民调解员实行免费岗前培训、在岗定期培训,并经常组织经验交流、现场观摩、法庭旁听等活动,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执行法律政策能力、处理复杂问题能力和群众工作水平;提高人民调解文书的质量。这些措施的有效实施,有力地发挥了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工作的能动力,提高了工作技能和工作效率,为筑牢社会第一道防线发挥了积极作用,2011年上半年,各类社会矛盾化解调成率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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