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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治安防范新机制提升百姓安全感
添加日期:2011-07-27 00:00:00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三种巡防模式,三级督察体系,三种问责形式――
内乡治安防范新机制提升百姓安全感

    今年以来,内乡县改变了往年集中巡防模式,实行巡防队员分包主干道、分包警务室、分包社区及内部单位巡防模式,使人防和技防、警务和社区、内部单位和社区巡防工作得到有机结合,增强了队员的责任感,进一步提升了社会治安防范效果。

  三种巡防模式有机结合

  近年来,内乡县不断加强技防网络、人防队伍和警务室建设,但以前实行集中管理办法,使队员深入不到社区,对社区有关信息摸不准,人防、技防结合不紧密,社区、内部单位巡防力量不能整合在一起,直接影响了巡防效果。针对这些问题,县综治办通过广泛调研,在全县实行了三种巡防有机结合模式,即县城区技防监控中心和110指挥中心整合在一起,24小时做好视频监控,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案发地乡镇派出所、农村或城区警务室、城区巡防大队,使巡防队员迅速到达现场,同时通过视频监控系统,能直接查看警务室、城区主干道、社区、内部单位治安巡防工作开展情况,使人防和技防得到有机结合,有效提升了巡防效果;警务室与村(社区)巡防队相结合,城区设立了17个警务室,农村设立40个警务室,城区51名巡防队员分包17个警务室,每天晚上由警务室一名民警带领3名巡防队员在辖区村(社区)巡逻,并察看村(社区)、组巡逻打更人员到位情况;内部单位与村(社区)巡防队有机结合,村(社区)巡防队员每天晚上在对辖区居民区巡逻的同时,对辖区内部单位、楼院巡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通过三种巡防模式的结合,城区专职巡防队员能深入到村(社区),村(社区)巡防队员能坚持巡逻,使城区形成了严密的“防控网”,有效挤压了犯罪分子作案空间,使城区刑事治安案件大幅度下降。今年前5个月,城区刑事、治安案件发案数同比分别下降53%、48%,通过技防发现犯罪线索98起,查破5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6人,有效震慑了犯罪,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安全感。

  三级督察体系常抓不懈

  督察是落实工作的有效手段。该县在治安防范工作中建立实行三级联动督察机制,确保巡防实效:一级督察,县委把治安防范工作纳入督察台账,成立了四大家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四个巡查组,抽调县委办、政府办、纪委、组织部等单位分管副职成立四个督察组,对城区内部单位、城关、湍东两镇治安防范工作实行一月一量化考评制度,考评结果纳入年底平安建设考核内容;二级督察城关、湍东两镇和城区专业巡防队、县监控中心联合建立督察组,对各警务室、城区所辖村(社区)、内部单位巡防工作实行不定期督察通报制度,督察情况纳入警务室及巡防队员年终绩效考评;三级督察,城区各村(社区)和警务室成立治安防范督察队,对各组、居民区、居民楼院打更巡逻工作实行周督察制度。今年以来县督察组共对1个乡镇、16个县直单位、8个村、16个村民小组进行通报批评,对5个单位、6个村进行查究处理,对3个单位、2个村实行实行重点管理,有效推进了治安巡防工作扎实开展。

  三种问责机制保障效果

  为了确保巡防队员按时巡逻,增强责任心,城区巡防大队建立实行了三种问责办法,即每天晚上通过监控中心、公安局督察大队督察,发现巡防队员不按时到巡防区巡逻,没有督促指导分包村(社区)、内部单位开展好巡防工作,所包辖区发生可防性案件的,要对巡防队员所在警务室、带队民警和巡防队员分别实行问责制,问责制分检查、停岗、集中学习两个月、解除队员聘用合同等惩处办法,使巡防队员真正稳下心、沉下身,做好辖区治安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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