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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司法局召开了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对过去一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的基础上明确了2012年工作指导思想、工作中心和具体目标,以“五新”工作思路,全力实现司法行政工作新跨越。
2012年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及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及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县委、政府确定的目标和工作重点,进一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职能作用,坚持“突出特色、打造亮点”,努力实现整体工作进入全市第一方阵的工作目标。
突出“一个中心”――服务“三县”建设;围绕一个目标――整体工作进入全市第一方阵;狠抓“五个重点”――《人民调解法》深入贯彻落实、基层基础建设、“六五”普法深入推进、法律服务方式转变和两劳帮教、社区矫正社会管理创新;实现“六个提高”――化解矛盾纠纷能力明显提高,对特殊人群管理服务能力明显提高,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能力明显提高,保障民生能力明显提高,社会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素质明显提高。重点要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是:
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法律保障要有“新举措”
1、进一步完善大调解网络体系,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加大《人民调解法》宣传贯彻力度,在全社会形成关注、关心、支持人民调解工作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巩固人民调解工作的基础性地位,不断提高科学预防和化解矛盾水平。一是着力提高调解质量。强化“调解也是执法”和“调解也是办案”的理念,充分发挥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能,运作好接待受理、分流指派、协调调度、督办指导“四项职权”,强化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直接调处功能,加强对村组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的指导管理和教育培训,重点培训《人民调解法》及农村常用法律、法规,提高调解技能和技巧,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的受理、调解、回访、归档等工作,适时开展人民调解协议书质量检查,不断提高人民调解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在扎实做好日常排查调处的同时,组织开展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变坐等调处为深入村组现场调处,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着力拓展调解领域。建立健全县医疗纠纷调委会、交通事故调委会,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积极探索在劳动争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林权改革等领域建立行业调委会,通过组建专业性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调解小组等多种方式,建立健全专业调解机制,扩大专业调解覆盖面,把人民调解工作延伸到社会的各个领域。三是着力形成调解合力,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进一步推行多元调解的经验做法,促进社会矛盾纠纷更多地通过非诉讼、非对抗的方式妥善解决。充分发挥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者的专业优势,组织和引导参与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调解,落实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参与信访制度,协助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处理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公证处要切实履行好现场监督、证据保全等职责,有效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
2、进一步强化对重点人群的管控帮教,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一是要按照职责划分,充分发挥好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积极做好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研究,及时提出工作建议,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同时,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制度规范,细化工作流程,正确行使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权、考核奖惩权和社区矫正宣告权,有计划地组织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和帮助。 二是要切实发挥好部门职能作用。社区矫正对象成分复杂、社会背景不同、犯罪类型有别、文化程度参差不齐,如何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化解他们的对抗情绪,使其更好地悔过自新,有效地减少社会对立面,修复社会裂痕,解决社会问题,增强社会的凝聚力,是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面临的新课题、新挑战。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要对社区矫正对象合理的利益诉求提供法律帮助,教育、引导矫正对象通过正当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司法所工作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发挥植根基层、了解民情的优势,在帮扶矫正对象及其家庭困难、协助办理低保、推荐就业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安其人、稳其心、就其业、解其困。普法依法治理机构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触角延伸到矫正对象,积极组织矫正对象参加普法学习班、法制宣传活动,使其在参与活动中学习法律、遵守法律,提高其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3、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增添司法行政发展后劲。落实基层基础只能加强不能消弱的要求,切实做好基层基础工作。一是积极争取司法所业务用房改扩建项目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笼子,进一步改善司法所办公条件,充分发挥政法专项补贴资金作用,加强硬件建设,创优工作环境。二是在巩固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成果的基础上,通过观摩、交流、学习,进一步强化创建力度,今年市级规范化司法所要达到3个以上,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要达到2个以上。
二、营造良好法制环境,法制宣传要有“新进展”。
今年,要将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依法治县”的重要工作之一,季季有安排,月月有活动,以更加扎实的举措,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一是以“法律六进”工作的深入开展为载体,通过“法治示范机关和单位”、“法治示范学校”、“民主法治社区”、“民主法治村”等各类活动的开展,促进机关和社会各类组织学法用法工作和制度建设。进一步拓展“法律六进”的广度和深度,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针对性,着力提高全民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继续办好“内乡普法网”,完善栏目设置,充实栏目内容,发布工作动态、案例释义及新法新规,使之真正成为百姓身边的“法律活字典”。二是加强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拟组建由信访、土地、城建、规划、环保等部门人员和律师组成的普法讲师团,与政府法制室结合,组织对行政执法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轮训;与劳务输出部门结合,对外出务工人员进行自身权益保护的专题法制培训;与教育部门结合,探索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经验,推动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社会教育与课堂教育相结合,积极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突出抓好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采取“农民工学法活动周”等形式,不断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推进法制文化阵地建设。坚持面向群众、贴近群众、服务群众,将法治文化建设与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军营文化、村镇文化建设相结合。完善城乡公共活动场所法治文化设施,发挥公共场所法治文化建设中的资源优势,加强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区、法治宣传长廊、法治文化橱窗等法制教育设施建设。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继续加强与城关镇民主社区说唱团的联系沟通,同时培育王店周营村演出队,编制法制节目,组织开展义务演出,努力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四是深化基层民主法制社区(村)创建活动。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低,不断提高创建的层次和质量。同时扎实推动民主法治乡(镇)创建活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法律服务要有“新思路”
组织开展“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主题实践活动,强化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识,不断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一要抓好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规章制度的落实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基层法律服务所负责人管理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内部规范建设。引导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通过当好政府和企业法律顾问,努力为政府和企业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决策当好参谋,同时,利用咨询、调解、诉讼、非诉讼、公证、见证等手段,积极为重大工程项目、招商引资、城乡建设、新农村建设中的立项、招标、合同订立等工作提供法律服务。二要发挥行政管理职能,建立和健全规范的运作程序及投诉处理机制,全面提高办案质量,特别是要加强律师及基层法律工作者代理敏感案件和群体性案件的指导,引导广大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努力在办案中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同时注重发挥基层法律服务面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根据形势的变化,开展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及时预防、化解各类矛盾,不断提高基层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三要进一步强化公证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科学、合理的公证业绩评价、考核和收入分配制度,形成独立负责、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良好机制,进一步调动公证业务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要围绕中心、围绕“三农”、围绕民生,在巩固老证源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新的公证服务领域,实现公证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要落实公证质量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公证质量检查,确保公证办案质量和公信力进一步提高。
同时,抓好司法鉴定机构的指导管理,落实司法鉴定机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促进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规范执业,提高司法鉴定办案质量,不断提高司法鉴定的公信力。
四、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法治惠民要有“新作为”
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理念贯穿于法律援助的各项工作。一是落实“应援尽援”,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12348”专线服务要加强值班制度的落实,认真解答群众来电咨询。要积极探索推行法律援助网上申请及远程查询;继续组织开展“律师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坚持每月一次的律师进社区(农村)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为行动不便群众提供法律帮助。二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法援中心及各法律援助工作站要将农民工、零就业家庭、残疾人、老年人列为重点援助对象,针对其不同特点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帮助他们依法解决就业、就医、就学等各方面的切身利益。做好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法律援助,促进其教育改造转化。要与信访、民政部门结合,探索“援调”对接新机制,依法积极介入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协助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和化解涉法涉诉问题,群体性纠纷、突发性事件,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合理诉求,确保困难群众真正从法律援助中得到实惠。针对我县部队多、军人多的特点,今年拟组织开展1―2次以法律咨询和法律讲座为主要形式的“法律援助进军营”活动,妥善办理军人及其家庭的法律援助案件。三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监督管理,严格办案纪律,明确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行为规范,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加强对案件的考核评估,强化办案质量管理,主动接受社会和受援人监督,使法律援助工作真正成为凝聚民心的民生工程。
五、坚持公正廉洁执法,队伍建设要有“新进展”
要按照公正廉洁执法的要求,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全面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素质和形象。一是强化领导班子和机关建设。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以政法系统组织开展的“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教育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不断提高学习的针对性。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全面提高全系统工作人员运用法律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按照科学规律办案的能力,为推动工作打牢组织基础。二是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大力弘扬“听话、无私、用心”的河南司法行政精神,深化服务意识,凝心聚力抓好工作落实。三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督机制,落实“一岗双责”和惩防体系建设,扎实推进行风政风建设,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办力度,不断提高执法为民、勤政为民的能力和水平,树立司法行政机关和队伍“为民、务实、忠诚、清廉”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