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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四项措施保农民工工资执行到位
添加日期:2013-12-02 00:00:00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县法院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执行力度,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自己的辛苦钱。
    一是成立专项领导小组。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柳殿奎为组长,主管执行的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杨桂东为副组长,“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先进个人” 汪戈等人为成员的专项执行小组,专门负责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执行。
    二是事先进行风险提示。对已经进入执行程序尚未执行完毕的案件被执行人,统一作出风险提示,逾期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将被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予以信用惩戒。
    三是加大拒执打击力度。在查明被执行人有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行为并认定已涉嫌犯罪的,立即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以打击逃避、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确保该类案件顺利执行。
    四是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利用各种媒体,对那些逃避、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公开予以曝光,瓦解其社会信誉,既促使其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又震慑其他被执行人,提高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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