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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四“加强”提升司法公信力
添加日期:2014-06-10 00:00:00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为进一步促进审判工作优质、高效运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采取四项措施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是加强司法公开。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庭审活动,保障人大代表顺利行使监督职责;进一步落实裁判文书上网,除不能公开的外,所有裁判文书一律上网;继续推行庭审网络直播、政务网及人民、新华、腾讯、新浪四大官方微博管理工作,让群众随时随地了解法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监督审判、联系群众、宣传法院工作的重要作用,提高审判与执行工作的透明度;聘请社会各界人士作为廉政监督员,对法院的审判、执行等重点部位、重点岗位人员纪律作风状况进行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督,逐步实现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行为发生在哪里,监督就出现在哪里,从而实现监督功能最大化。
    二是加强庭审管理。坚持规范庭审秩序,促审判作风转变,要求全体法官严格遵守庭审礼仪,庭审一律要按规定着装,开庭过程不接打电话、不随意走动,在庭审中保持中立地位,平等对待控辩双方,保障双方合法权利,高标准地组织好每一次庭审活动。对法官的庭审活动,由当日值班领导随时随地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记录在案,并与事后进行通报责令纠正,并严格追究责任,做到问题及时发现,整改跟踪到位。
    三是加强审判管理。强化审判管理办公室的工作职责,认真开展以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检查案件差错等为重点的审判管理工作,围绕审判质量和效率,开展统计、分析、评估、通报、决策建议工作,并对有关数据统计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和通报,对影响审判质量和效率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进行收集、梳理、通报、反馈,提出决策建议。通过管理手段的运用,合理配置司法资源,科学调度审判工作,确保裁判过程的严格规范,提高审判工作效率。
    四是加强判后答疑。案件宣判后,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采用来访现场、主动上门、电话答疑等方式,对当事人提出的裁判异议和疑问,由承办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耐心、细心、热心、诚心地向当事人说明裁判的理由和依据,对裁判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公正性进行解释,使当事人明白法理和情理,特别是败诉当事人应当让他输的明明白白,以提高其对法院裁判的“接受度”,从而达到服判息诉的目的,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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