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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有关知识问答
添加日期:2020-01-26 16:47:23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一、什么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2019年12月在湖北武汉市发现的一种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发热、咳嗽、胸闷、呼吸困难等临床呼吸道疾病。该病毒对热敏感,56°C 30分钟、乙醚、75%乙醇,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和氯仿等脂溶剂均可有效灭活病毒,氯己定不能有效灭活病毒。
 
    二、人感染冠状病毒后会有什么症状?
    主要症状:发热、乏力、干咳;
  严重症状:呼吸窘迫、脓毒血症、代谢性酸中毒、凝血功能障碍
  目前研究发现,多数患者为中轻症,预后良好;发生重症和死亡的比例低,其传播力和致病力目前均低于2003年的SARS疫情。

  三、可能被感染的途径有哪些?
  现有的证据显示:
  1、通过咳嗽或打喷嚏在空气传播;
  2、没有安全防护情况下与病人密切接触;
  3、触摸被污染的物体表面,然后用脏手触碰嘴巴、鼻子或眼睛等。
  4、接触到可疑的被感染的动物。

  四、出现发热、乏力等症状怎么处理?
  1、出现上述症状不一定感染冠状病毒,应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详细告知个人症状和近期活动情况。
  2、如果发病前14天内曾在武汉旅行;或发病前14天内接触过来自武汉的发热伴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出现小范围的聚集发病。应到当地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排查,也可联系本地疾控中心进行咨询。

  五、去医院就诊时要注意什么?
  1、详细告知大夫患病情况和就医过程,尤其要告知近期是否有武汉旅行史,居住史以及是否与可疑患者或动物有接触史。
  2、诊疗过程应佩戴外科口罩,单独驾车或骑车,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保护自己和他人。

  六、什么是密切接触者?如果是密切接触者怎么办?
  1、密切接触接触者的判定标准:
  (1)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2)诊疗、护理、探视病例时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如直接治疗及护理病例、到病例所在的密闭环境中探视病人或停留,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3)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4)现场调查人员调查经评估认为符合条件的人员。
  2、密切接触者应进行医学观察,主动配合好卫生部门居家隔离14天,期间做好个人健康状况记录,接受健康询问;隔离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应及时联系辖区卫生人员。

  七、如何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的感染?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没有特效疫苗可以预防,主要通过减少接触或暴露的机会,做好个人卫生防护,降低感染机率。
  (1)保持手卫生。用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
  (2)保持室内空气的流通,到公众场所和人多集中地方,必要时请佩戴口罩。
  (3)咳嗽和打喷嚏时使用纸巾或屈肘遮掩口鼻。
  (4)医院就诊或陪护就医时,一定要佩戴好合适的口罩。
  (5)做饭时彻底煮熟肉类和蛋类。
  (6)避免在未加防护的情况下接触野生或养殖动物。

  八、近期如果去武汉,返回居住地后应注意什么?
  1、回到居住地之后,可在2周内注意加强身体防护,关注自身的身体状态。
  2、如果接到疾控部门通知,需要接受居家医学观察,不要恐慌,不要上班,不要随便外出,做好自我身体状况观察,定期接受辖区医生的随访。如果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早期临床症状,请及时到当地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诊治。

  九、如何选择,如何佩戴口罩?
  1、以自我防护、降低呼吸道感染风险为目的,佩戴医用外科口罩、N95 口罩都可以。
  2、如果去医院、人群聚集处、或有病例发生的地区,接触有呼吸道感染症状患者,建议您佩戴口罩。
  3、如果是去一般露天公共场所、不与呼吸道病人近距离接触,佩戴医用外科口罩足以,不必过度防护。但如果会接触疑似呼吸道感染的病人,则需要佩戴防生物的N95口罩,才能起到有效的防护。

  十、如果被诊断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怎么办?
  1、要相信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可防可治的,多数患者是可以治愈的。
  2、主动配合隔离治疗,接受健康检查和流行病学调查,如实提供个人接触史,不得逃避管理。
  3、接受卫生部门的随访管理,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与他人的近距离接触,如实报告个人病情变化。
    4、不要紧张,保持心情放松,遵医嘱科学安排睡眠和运动,注意加强营养。

    十一、目前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如何确定?
    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是这样定义的:
   (一)疑似病例
    同时符合以下2条:
    1、流行病学史:发病前两周内有武汉市旅行史或居住史;或发病前14天内曾经接触过来自武汉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由聚集性发病。
    2、临床表现:(1)发热;(2)具有上述肺炎影像学特征;(3)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或淋巴细胞计数减少。

   (二)确诊病例
    符合疑似病例标准基础上,痰液、咽拭子、下呼吸道分泌物等标本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或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的新型冠状病毒告诉同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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