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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开展商品房明码标价专项检查
添加日期:2016-11-10 08:37:33   来源:   作者:刘琦超 杨建文   浏览量:

       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市场价格及收费行为,近日,县物价局依据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联合文件,决定利用一个月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检查对象重点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和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明码标价情况进行全方位检查。同时,对各房企物业管理价费公示情况一并指导、监督,促进全县社区、居民小区和谐稳定。
        此次专项检查的时间,从2016年11月10日至12月10日。检查的重点是查处以下9类价格违法行为:1、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2、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3、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4、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5、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公示相关收费以及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因素;6、采取多种方式明码标价,标价内容不一致;7、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另行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8、对各物业公司征收物业管理费,向社会及小区住户公示情况进行行政指导、监督检查。9、其它违反明码标价规定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该局强调本次专项检查,要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切实组织好、落实好。由于专项检查时间紧、任务重,该局要求各检查室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扎实推进,严厉查处房地产企业、群众举办的物业公司存在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欢迎社会各界拨打内乡县价格投诉电话:66031110(物价局举报中心)、12358(全国价格举报热线),县物价部门将及时受理、处置价格投诉举报问题,切实维护好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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