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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乡规划局多措并举落实好县城乡规划各项工作
添加日期:2015-07-23 09:10:49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城乡规划是各级政府统筹安排城乡发展空间布局,保护生态和自然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维护社会公正与公平的重要依据。因此,落实好城乡规划工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县规划局作为政府的下属职能单位将严格根据城乡规划法和行政许可法,认真研究管理办法,采取便民利民措施,切实做好各项服务,尽全力推动县城规划事业的和谐发展。
一、公开办证流程
    一是公开项目审批办证流程。在项目审批中,严格落实县民主委员会和规划委员会制度,按照规委会批准方案上报县政府审批,经审批同意,按法定程序发放手续。二是公开居民建房办证流程。严格按照新出台的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建设工程规划审批程序的通知》(内政[2014]10号)文件程序执行,县“双违”指挥部牵头,土地、规划、房管局、城关镇、湍东镇等单位共同参与,按照居民申请、逐级报批、现场踏勘、公开公示、干部担保、发文办证、放线开工、复核验收的程序,使各单位不再相互推诿,优化了审批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在办理过程中,坚持微笑服务,文明用语,一次性告知,跟踪做好指导,受到了社会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发送告知清单
    一是发送一次性告知书。一次性告知书是指业主到我局办事咨询有关事宜时,经办人必须在当场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材料以及不予办理的理由。对需一次性告知的事项,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并由经办人填写《规划审批一次性告知书》(格式附后)。二是给相对人留电话告知。电话咨询的可采取口头告知形式,对当事人要办理事项需要的手续、材料作详细说明,要一次性告知,直至咨询人明白为止。《规划审批一次性告知书》填写一式两份,一份交业主,一份留存,并明确责任人、被告知人及相互联系电话,以方便业主不懂时随时随刻电话联系,避免业主因不了解情况跑冤枉路,生冤枉气。
三、超前跟踪服务
在严格办事程序的同时,增强服务意识,积极主动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和帮助,以取得人民群众对规划管理的理解和支持。一是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股室负责人带领工作人员赴现场进行实地踏勘;走访当事人相关邻里意见,确定图纸建设方案;二是办证后定时给当事人放线定位开工,讲明规定要求,推算建设工期,准时验线检查有无擅自改变的情况,有问题及早处理。三是及时组织验收竣工工程,手把手、心贴心服务,使项目当事人心情愉快,理解支持规划工作,为城乡规划事业和谐顺利发展赢得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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