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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新政喜讯
添加日期:2015-08-03 09:00:00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2015年,住房公积金开展“服务年”活动,一系列新的政策全面向企业、向职工倾斜了!
        6月底,公积金出台的新政指出:“对以最低月工资标准(内乡7月1日起为1100元)缴纳公积金的职工,持身份证,可以随时提取自己账户的公积金”。这说明:企业每月为职工缴纳的公积金,可以变为现金、随时提取,相当于增加了职工的工资收入,并且多缴多得、少缴少得、不缴不得。当然,企业可以为职工集体办理提取手续。
       公积金新政同时规定,连续缴纳公积金6个月以上、没有欠缴行为的职工,还可以享受以下政策实惠、福利待遇:
       一、贷款方面:(1)提高贷款限额,职工购买住房,夫妻2人申贷公积金,由30万元提高到不超过50万元(当前月利率2.917‰)。(2)降低首付比例,职工第一次申贷公积金,首付款最低为房价的20%(即:可贷80%);第二次申贷,首付款不低于房价70%。(3)延长申贷时效,职工购买商品住房,申贷时间从签订购房合同的1年延长到3年;购买二手住房,申贷时间从契税票、或房权证核发的6个月延长到2年;自建住房,申贷时间从《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的1年延长到2年。(4)扩大申贷范围,父母、子女任何一方在河南省域购房,凭直系血亲的户籍证明,可以申贷公积金;原来已为他人担保的职工,如果购房,可以申贷公积金;已办理“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的职工,在还清商业贷款后,可以重新申贷公积金。(5)开展异地贷款,在南阳市域缴纳公积金的南阳籍职工,在河南省域购房,可以申贷公积金;在河南省域缴纳公积金的南阳籍职工,在南阳市域购房,可以申贷公积金。
       二、提取方面:(1)购房可以提取,已购买住房的职工,“凭5年内的购房合同、契税票据、或房权证等资料,可提取夫妻、父母、子女的公积金”。(2)还贷可以提取,已办理公积金或商业贷款的职工,可“提取夫妻、父母、子女的公积金偿还贷款本息”。(3)先提可以再贷,正在申请贷款的职工,“可以先提取夫妻、父母、子女的公积金,再办理公积金贷款”。(4)大病可以提取,患重大疾病的职工,持住院病历、结算发票等,可提取夫妻、父母、子女的公积金。(5)无房可以提取,租赁住房的职工,持无房证明、租赁合同、租金票据等,可提取夫妻的公积金。(6)装修可以提取,装修房屋的职工,持房屋权属证明、装修合同、付款发票或购买材料发票等,可提取夫妻的公积金。(7)物业可以提取,入住房屋的职工,持房屋权属证明、物业收费发票等,可提取夫妻的公积金。(8)困难可以提取,以最低月工资标准缴纳公积金的职工,可随时提取自己的公积金。
       以人为本、服务至上是住房公积金的责任和目标!服务活动、具有时效,欲办从速,特此告知! (咨询:65330596)

内乡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201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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