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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嘱托 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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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动员会召开
添加日期:2018-11-02 10:50:15   来源:   作者:邹玉   浏览量:

    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10月30日,我县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动员会在税务局召开,专题部署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医保”)征缴有关工作及安排。常务副县长李霞,税务局局长余博、人社局局长吕慎虎出席会议,政府办副主任张宇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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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李霞安排部署了2019年度“医保”征缴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任务。为确保按时完成此项工作提出以下三点意见:一是统一思想,认清形式,高度重视社保费征缴工作,努力把这项涉及民生、惠及群众的事实落实到位;二是抓好宣传发动,明确筹资标准,提高参保征缴率,规范信息采集维护,保障资金安排,确保征缴工作顺利进行;三是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构建起政府主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确保高质量完成征缴工作。
    余博传达了关于做好2019年“医保”征缴工作的有关通知。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调、乡镇组织、村级参与、双限报解、强化考核”的征缴工作机制,进一步做好我县2019年“医保”征缴工作,明确了征收范围和标准,即我县行政县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人员均需参加“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20元;同时部署了征缴时间和方式:集中征缴期自2018年10月30日至12月10日,由各乡镇政府牵头,卫生院主办,以行政村(居委会)等为单位集中组织征缴;12月10日集中征缴结束后,零星缴费工作由各乡镇卫生院负责组织安排。此外,对征缴具体流程也做出详细安排。
    吕慎虎首先总结了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的工作成绩,指出2018年在面对征缴率降低、基金指出压力增大、监管难度增加、年底脱贫摘帽的新形势下,我们通过优化调整补偿方案、强化监管、提升服务等措施,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的稳步提升、医疗救助扶贫工作成效显著提高。同时指出了在此次征缴过程中应注意的几点事项:一是要认真落实新生儿参保工作。2019年1月1日后出生的小孩,父亲或母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可以随父或母享受待遇,出生在2018年11月、12月的小孩,2019年筹资必须缴费才能享受待遇。二是已参加职工医保的不能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避免浪费财政配套资金。三是严禁从家庭中挑选人员参保。我县包括中小学生和幼儿在内的所有城乡居民,均应以家庭、以户为单位在户籍所在地参保。四是落实好参保资助政策。县扶贫办12月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县财政出资参保,五保户由县民政局出资参保,集中缴费时要及时告知这两类人不用自己缴费,避免重复缴纳。低保人员由民政部门资助,乡镇政府组织收缴,确保低保人员全部参保。五是城镇居委会要做好辖区内居民参保缴费工作。城镇居民可到辖区居委会或卫校缴纳医疗保险费。
    人社局、税务局、财政局、卫计委、等8个相关单位的分管领导也出席了会议;各乡镇政府乡镇长、主管卫生工作副职、卫生院院长、财政所长、民政所长列席了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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