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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嘱托 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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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农家书屋”实现村级全覆盖
添加日期:2012-09-05 00:00:00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秋风送爽,丹桂飘香。在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和第七届全国农运会在南阳即将举办之即,9月3日,我县举行了第五批“农家书屋”图书及配套设施发放仪式。至此,全县289个行政村实现了“农家书屋”全覆盖。

      “农家书屋”是党中央、国务院实行的文化惠民工程,我县的“农家书屋”建设自2008年实施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下,在县委宣传部、政府办、发改委、财政局和文广新局等部门的指导督查下,为每个“农家书屋”配送的图书及设施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在解决了农民群众“买书难、借书难、看书难”等问题的同时,也为培养新农民、发展新农业、建设新农村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

 

      在发放仪式上,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魏鹏飞代表县委、县政府对我县“农家书屋”建设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今后如何进一步发挥“农家书屋”作用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要保证农家书屋正常运行。农家书屋作为村级文化大院建设的一项内容,应综合利用,共建共享。一方面,农家书屋可建在村文化大院内,发挥图书室、阅览室作用。另一方面,每个农家书屋都要明确人员负责,挑选那些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管理能力、热心公益事业的乡村能人、热心人为管理员,以保证书屋经常开放。同时,由于配送的图书及配套设施比较多,每个农家书屋的面积不能少于40平方米。二是要规范农家书屋管理。县文广新局要加强指导和监督,依托图书馆对农家书屋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其能够承担起图书分类、借阅登记以及收集反馈科技知识信息等工作,同时指导乡村建立健全农家书屋借阅制度、管理员岗位职责等,使农家书屋真正能够发挥作用。三是要保证图书及设备到位。农家书屋工程的图书及设施,是文化新闻出版部门统一采购和配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和挪用。县文化部门要加强管理,定期不定期抽查,凡截留和挪作它用的,除通报批评、酌情扣减年度精神文明分数外,县财政局还要根据文化部门的提请,扣减其将要补助的年度文化活动经费。四是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活动。县文化部门和乡镇文化站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将农家书屋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利用设施阵地,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技讲座、读书演讲比赛和文化娱乐活动等,进一步丰富活跃群众文化生活,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发放仪式由副县长许晓燕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峰、县政协副主席王龙本,县委宣传部、政府办、财政局、发改委、文广新局等部门领导以及各乡镇主抓领导、文化服务中心主任、第五批“农家书屋”行政村负责人、文广新局部分干部职工共100余人参加了发放仪式。王店镇、城关镇、大桥乡等乡镇“农家书屋”代表在发放仪式上作了典型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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